«

员工以公司名义签合同公司不能 甩锅 担责-颍上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颍上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26民初413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颍上县某公司经营生产建材红砖,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云从钦之子冯某于2024年期间与陶某取得联系,商定由陶某为该公司供应煤矸石(内燃)。供货期间的供货单由庄某签字确认。冯某自认当时其系该公司的主管会计,2024年8月7日陶某与冯某通过微信结算确认该公司尚欠陶某货款218600元。上述欠款经陶某向冯某、该公司催要未果。在陶某与冯某、张俊英(该公司的股东)电话通话录音中,冯某、张俊英均未否认欠付货款218600元的事实。颍上县公安局谢桥派出所于2025年2月17日出具的接处警综合单载明,经查:2025年2月17日19时许,陶某在该公司窑厂找李勇索要二十余万元货款,双方发生纠纷,民警现场调解,李勇表示"待李勇与合伙人云涛算账后再行处理该货款"。

法院判决:颍上县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陶某货款218600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1.21%计算),驳回陶某对冯某、庄某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必须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这起看似简单的"讨要货款"案件,实际上暴露了企业经营管理中一个常见却危险的漏洞——员工未经授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公司却要"买单"。为什么冯某个人行为最终要由公司担责?原因有三:

第一,"我以为他是公司的人"——表见代理陷阱
冯某虽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但他是原法定代表人云从钦的儿子,还自称是公司主管会计,供货单又有公司人员庄某签字。当陶某有理由相信冯某能代表公司时,即使冯某实际没有授权,公司也要承担责任。这就像你去餐厅吃饭,服务员穿着制服、用餐厅系统下单,你有理由相信他代表餐厅,即使他私下多收了钱,餐厅也得负责。

第二,"我们内部有问题"不是拒付理由
公司辩称冯某已离职、公司不知情,但法院发现:在电话录音和派出所记录中,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都没否认欠款,只说"等我们内部算账后再处理"。这等于变相承认了债务。企业常犯的错误是把内部管理问题(比如合伙人矛盾、人员变动)当成不履行外部合同的借口,但法律上,公司不能用"内部问题"对抗善意第三方。

第三,"微信确认"也能当证据
很多人以为只有纸质合同才算数,但法院明确采信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结算依据。现在手机里的每一条工作微信、每一次电话录音,都可能成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企业若不规范沟通方式,口头承诺、微信确认都可能变成"欠债铁证"。

给企业的3个救命锦囊

  1. 身份公示要到位:在公司官网、合作合同中明确列出有权签约人员名单及权限,新老员工变动时及时书面通知合作伙伴。
  2. 合同管理要闭环:所有采购销售必须使用带公司公章的正式合同,微信/口头约定需在3日内补签书面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3. 债务确认要谨慎:面对供应商催款,切勿说"等我们内部算清楚"之类的话,正确做法是:"请提供完整交易凭证,我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特别提醒:当公司人员变动时(如股东退出、高管离职),务必向所有合作方发送《人员变更告知函》,并保留送达证据。本案中若颍上县某公司曾在冯某离职时通知陶某"此人不再代表我司",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服务

很多企业直到官司上门才想起找律师,但法律风险就像漏水的屋顶——修补越晚,损失越大。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体检"服务,用极高的性价比帮您堵住合同管理漏洞。我们首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首次服务不收费,让您真正体验专业法律顾问如何为企业"避坑省钱"。让每一次签约都有保障,每一次交易都无后顾之忧,这才是企业稳健发展的真正"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