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不返还房屋将被追索占用费-太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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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12民终442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7月8日,赵某(出租方)和太和某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方)签订了《商铺返租合同》。赵某将位于太和县某路某路东侧白马环球港2.5.6连体楼182铺(建筑面积23.64平方米)租赁给该公司,租期3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约定2022年1月1日到期。合同约定前3年租金一次性从总房款中扣除(总房款57万元,3年租金73868元)。
合同到期后,太和某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将房屋返还给赵某,而是继续通过关联公司安徽某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商铺转租给他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在安徽某诚物业公司担任监事。赵某多次要求返还房屋未果,于是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房屋并支付占用费。
法院一审判决:太和某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10日内将商铺返还给赵某,并支付商铺占用费32838元。该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1. 合同到期≠责任消失,必须主动交房
很多企业老板认为:"合同到期了,关系就结束了。"但这个案例清楚告诉我们:合同到期只是租赁关系终止,不代表你已经完成了所有义务!就像你租了别人的车,到期后不还车,照样要继续付租金甚至赔偿。太和某环公司就是吃了这个亏——合同2022年1月1日到期,但他们继续占用房子一年多,结果被法院判付3万多元占用费。
企业怎么做?
合同到期前30天,主动联系房东商量交房事宜。如果不再续租,提前安排腾空房屋,千万别等房东来催!
2. "转租给他人"不是免责金牌
太和某环公司辩称:"房子已经被安徽某诚物业公司租出去了,不关我们事。"但法院一针见血指出:你和下家的关系,不能用来推卸对上家(房东)的责任!就像你把租来的房子转租给朋友,到期后朋友不还你,你照样要对原房东负责。
企业怎么做?
转租时务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下家必须在你与房东合同到期时无条件搬离。最好让下家直接与房东签新合同,彻底切断你的责任。
3. 空口无凭,交房必须留证据
太和某环公司最大的失误是:说已经通知赵某收房,却拿不出证据!法院查实,他们虽然发了开会短信,但赵某没同意续租,他们既没实际交房,也没让赵某签收确认。最后只能"哑巴吃黄连"。
企业怎么做?
交房时务必做到"三有":
- 有现场:双方一起验收房屋
- 有签字:签《房屋交接确认书》
- 有录像:对房屋现状拍视频留存
千万别只发个微信就算交房!
4. "拖一拖"可能付出双倍代价
案例中占用费按原租金标准计算(每年约2.46万元),从2022年1月2日算到2023年8月起诉日。更严重的是,判决书明确写着:"如果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很多企业不知道,欠钱不还可能要多付30%-100%!
企业怎么做?
合同到期后,宁可"早交一天",绝不"晚还一时"。如果真有困难,也要和房东签个书面协议,明确新期限,避免被认定为恶意占用。
给企业主的真心话
房屋租赁看似简单,但合同到期这个"交界点"最容易出问题。很多老板觉得:"反正房子还在,又没损坏,晚点还怕什么?"但法律不这么认为——只要没正式交还,你就还在"非法占用"别人的财产!建议所有企业主:
- 在手机日历设置合同到期提醒(提前60天)
- 专门准备个"合同管理文件夹",放好所有交接证据
- 复杂的租赁合同最好让专业律师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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