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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逾期将面临高额罚息和额外费用-天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天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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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6民初120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7月27日,某银行天门分行与湖北宜某有限公司、程某通过电子渠道线上签订《小微快贷借款合同》,约定某银行向两方提供5万元借款额度,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合同约定贷款年利率为4.0025%(即LPR加15.25基点),若逾期还款,罚息利率上浮50%(即年利率6.00375%),并需按月支付利息。合同还明确约定:因借款方违约导致银行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借款方承担。合同签订后,某银行按约向湖北宜某有限公司账户发放5万元贷款,但两方未按期还款。截至2024年8月26日,两方拖欠本金5万元、罚息10299.96元,合计60299.96元;同时,某银行因委托律师诉讼支付了2000元代理费。

法院判决:湖北宜某有限公司和程某需在15日内偿还全部欠款本息60299.96元,并以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00375%继续支付后续利息;另支付律师费2000元及案件受理费1307元。

三、核心风险提示:电子借款合同不是“走过场”,小疏忽可能酿成大损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企业借了5万元没还,结果不仅要还本金,还多掏了1万多元罚息和律师费。但背后藏着三个关键风险点,企业必须警惕:

  1. 电子合同“一键确认”≠免责,条款细节决定真金白银
    本案中,双方通过手机或电脑线上签合同,过程便捷但风险隐蔽。合同明确写了“逾期罚息上浮50%”和“律师费由借款方承担”,企业没仔细看就点了同意,结果罚息从4%跳到6%,律师费2000元也得自掏腰包。现实中,很多企业觉得电子合同是“走流程”,随手勾选“已阅读”,却忽略了关键数字。提醒您: 签电子合同时,务必逐条核对利率、罚息、费用分担等条款,别让“默认勾选”坑了自己。如果条款复杂,花点小钱找专业顾问审一审,远比事后赔大钱划算。

  2. 逾期还款“拖一拖”?小心罚息像雪球越滚越大
    企业可能觉得“晚还几天没关系”,但本案中,5万元本金拖了3年多,罚息直接涨到1万多元。更麻烦的是,法院支持了“按罚息利率继续计息”,意味着不还清钱,利息每天都在增加。很多小微企业主误以为银行不会较真,结果小债务变成大负担。提醒您: 借款到期前务必提前规划资金,实在困难也要主动和银行协商(比如申请展期),别当“鸵鸟”——不接电话、不回应,只会让损失翻倍。

  3. 公司和个人“混签合同”,老板可能连带背债
    本案中,借款方既是湖北宜某有限公司(企业),也是程某(个人)。法院判两人一起还钱,说明当企业主以个人名义共同签约时,个人资产(比如房子、存款)也可能被用来抵债。不少老板以为“公司借钱公司还”,但若合同签了字或没明确隔离责任,风险就转嫁到自己头上。提醒您: 企业借款时,务必区分“公司行为”和“个人行为”——合同上只盖公司章、不签个人名;避免用个人账户收贷款;同时完善公司财务制度,别让公私账目混在一起。

一句话总结: 借钱要还,电子合同更要细读;逾期不还,罚息律师费全自担。企业用好融资工具是好事,但别让“省事”变“坏事”。签合同前多问一句、多看一眼,就能省下真金白银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