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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务必核实签约主体身份-肥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肥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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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123民初282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肥西某蓬混凝土有限公司诉称:2018年9月20日,其与中铁某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肥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用于"人和.中国空气净化产业城一期二标段"项目。合同约定当月25日报账,15日内结清75%货款,完工付至90%,三月内付清全款。原告按约提供混凝土后,中铁某程局仅支付70万元,截至2020年5月13日仍欠货款1,025,282.34元及10,000元质保金。原告提交的合同尾页有中铁某程局项目经理部印章,对账汇总表上有安徽某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章及"姜某武"签名。

中铁某程局辩称:合同实际买方是安徽某韵公司,结算协议、封账协议均由安徽某韵公司签字盖章,其仅按安徽某韵公司委托付款,且已超额支付安徽某韵公司。

安徽某韵公司辩称:其只提供劳务,不负责材料采购,合同章仅用于签订合同,对账表非其法人签字,其不是合同相对方。

法院查明:对账确认汇总表中有"方量已核对,常某方(音),2019.12.8,复核人员:姜某武"及安徽某韵公司合同专用章;封账协议有"情况属实,杨某如,方量已核对常某方(音)、姜某武"签名。中铁某程局提交的承诺书载明:"安徽某韵公司承诺,项目部从安徽某韵公司推荐的材料供应商处付款需经其确认"。中铁某程局与安徽某韵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签订《工程施工合作协议书》,约定安徽某韵公司提供资质并负责材料采购。

法院判决:安徽某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肥西某蓬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1,025,282.34元及违约金262,980.29元,另支付律师费77,300元和保全担保费1,380元;驳回对中铁某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件揭示了一个企业经常忽视的"隐形炸弹":你以为在和大公司签合同,实际债务人可能是小公司。肥西某蓬公司吃了大亏——合同上盖着中铁某程局项目经理部的章,送货单写着"施工单位:中铁某程局",连打款都是中铁某程局直接付的,最后法院却判决中铁某程局不用付钱!为什么?

核心问题出在"谁才是真正的买家"。法院发现三个致命漏洞:

  1. 签字人身份存疑:对账表上签字的"姜某武""杨某如"等人,中铁某程局明确表示"不是我公司员工",而安徽某韵公司法人却用公司章确认这些人的行为;
  2. 付款真相被揭穿:中铁某程局支付70万元是"按安徽某韵公司委托",有承诺书为证——这就像你帮朋友代付饭钱,不能说你就是吃饭的人;
  3. 合同本身有猫腻:原告提交的合同出现"安徽光驿混凝土有限公司"印章,自相矛盾,反而削弱了证明力。

给企业的3条救命锦囊
签约前做"身份三连问"

送货验收要"三眼确认"

遇到大公司合作要警惕"影子交易"
本案中铁某程局与安徽某韵公司存在"挂靠"关系(大公司出资质,小公司实际施工)。当大公司说"材料你直接和分包商对接"时,必须做到:

血泪教训:肥西某蓬公司输在"太相信表面现象"。项目经理部盖章≠公司责任,大公司付款≠公司履约,行业惯例≠法律认可。记住:合同只对签字盖章的公司有约束力,其他都是浮云!

专业护航,让生意更安心

本案中,如果肥西某蓬公司签约前委托专业律师审核,完全可以避免这场百万损失。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用实战经验帮您筑牢合同防火墙:

别让模糊的合同关系,成为您账上的"坏账"。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