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车辆事故理赔,没开发票保险公司也得赔-长葛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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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
(2024)豫10民终985号
审理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一审为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05月09日,袁某驾驶豫某****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K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与彭某驾驶的豫PH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P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追尾碰撞,后豫PH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P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又追尾李某驾驶的豫A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A****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事故造成袁某、彭某二人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2023年5月11日,长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第2023050916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袁某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彭某、李某二人无责任。事故发生后,禹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支付施救费3000.00元。
豫某****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K****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所有人登记在禹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豫某****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某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许某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2023年11月29日,河南某某有限公司作出(2023)11291553号机动车价值评估鉴定意见书,认定车辆修复费用为99298元,评估费6500.00元。
一审法院判决某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许某公司支付禹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车辆修复费用99298元、施救费3000元以及评估费6500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核心观点:企业车辆发生事故后,即使没有提供维修发票,只要能证明车辆确实受损并有专业鉴定报告,保险公司也必须理赔!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都遇到过这种情况:车辆出事故后,拿着保险单去理赔,保险公司却说"没发票不能赔"、"要先修车再拿发票来报销"。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保险公司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为什么没有发票也能获赔?法院在判决中讲得很清楚:
- 鉴定报告说了算:只要是由法院或双方共同选定的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就能作为理赔依据。保险公司如果觉得价格高,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而不是简单说"我觉得高"。
- 发票不是必须条件:车辆确实受损了,鉴定机构也确认了维修费用是合理的,这时不需要再提供维修发票。毕竟,有些车辆可能还没来得及修,或者发票丢失了,难道就白受损失吗?
- 施救费、鉴定费都得赔:事故发生后必要的施救费用,以及为确定损失而花的鉴定费,保险公司都必须承担。即使挂车没投保,但因为是和牵引车连在一起的,施救时不能分开,这部分费用也得保险公司出。
企业如何防范这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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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故后,先别急着修车
很多老板一出事就赶紧修车,结果可能花了冤枉钱,或者拿不到足额赔偿。正确做法是:- 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 让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定损
- 如果对保险公司定损不满意,可以要求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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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没发票不赔"忽悠了
保险公司常以"没有维修发票"为由拒赔,但根据这个案例:- 专业鉴定报告完全可以替代发票
- 企业可以先通过法律程序确定损失金额,再凭法院判决要求理赔
- 如果保险公司坚持要发票才赔,这本身就是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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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救时要"留一手"
- 选择正规施救单位,索要正规发票
- 发票上要写明具体施救项目(如"牵引车施救")
- 保留好施救过程的记录(比如现场照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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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小看鉴定费这笔钱
很多企业觉得花几千元做鉴定不值,但在这个案例中:- 鉴定费6500元,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
- 通过专业鉴定,反而多获赔了数万元
- 记住:《保险法》明确规定,为确定损失花的合理费用都该保险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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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时要看清"小字条款"
特别注意:- 保险合同中关于"理赔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
- 是否有"必须提供维修发票"之类的霸王条款
- 挂车部分是否单独投保(本案中挂车虽未投保,但施救费仍由牵引车保险公司承担)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以为买了保险就高枕无忧,结果出事后才发现理赔困难重重。其实保险理赔也是门"技术活",需要掌握正确方法才能保障权益。当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少赔时,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且胜诉概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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