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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设备时安全监督不到位企业可能要赔钱-林州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林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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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案号:(2023)豫0581民初1028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12月14日下午,曹某在林州某公司处为其维修搅拌机。当时曹某在搅拌机里作业,用林州某公司所有的氧气袋点火切割。在曹某点火切割搅拌臂螺丝时,由于搅拌机里氧气浓度增大遇火燃烧,造成曹某手部、面部烧伤。曹某受伤后,被送至林州某医院治疗,支出医药费、治疗费476元。同日,曹某到汤阴县邢振华内科诊所治疗,支出医疗费1,020元。2023年2月20日,曹某到梁顺成诊所治疗支出烧伤药费5,740元。2023年3月2日,曹某到汤阴县某镇某村卫生所治疗,支出药费、治疗费300元,上述共计7,536元。

法院最终判决:一审认定曹某的总损失为27,390.6元,林州某公司需赔偿30%即8,217.2元;曹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全部上诉请求。简单说,企业只赔了不到1万元,但官司打到二审还是输了。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企业提供的维修设备或现场管理有漏洞,哪怕员工是专业人员,企业也可能因“监督过失”被要求赔钱!

曹某有特种作业证,本该自己负责安全,但法院为啥还让企业赔30%?关键原因有两点:

  1. 设备安全责任不能甩锅:氧气袋是企业提供的,虽然企业说“设备有质检报告”,但事故当天没做现场检查。法院认为,企业作为设备所有方,不能光靠“以前检过”就完事——就像你借朋友车,不能说“车去年年检过”就不管刹车灵不灵。
  2. 现场监督不能“放羊”:曹某在密闭罐体内维修,企业只把氧气瓶放外面就走了,没派人盯着气体浓度。法院强调,专业活也得有人现场把关,否则出事就是管理失职。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是个大红灯:

举个接地气的例子:好比你请人修空调,自己递了个生锈梯子还说“注意安全”,结果工人摔伤。法官肯定问你:“梯子你检查没?为啥不换新的?” 企业同理——提供工具就得兜底安全!

征和律师事务所小贴士

这类事故看似偶然,实则90%源于日常管理漏洞。作为企业,与其等出事打官司,不如提前筑牢“安全防火墙”。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