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委会签合同必须担责,工程欠款无约定也要付利息-济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济源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9001民初8116号(一审)/(2025)豫96民终895号(二审)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某甲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对某乙村委房屋外墙喷刷外墙漆,工程已经施工完毕,并进行结算,工程款为118309.8元,该款某乙村委至今未付。某甲公司提供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的喷刷外墙漆工程合同一份,合同甲方为某乙村委,乙方为某甲公司。合同载明:某甲公司为某乙村委喷刷墙外漆,方式为包工包料,工期为十天,工程造价为14元/m²,此报价含材料费、人工费、脚手架、电费、税等,工序为:先清理墙上墙下杂物,喷刷一遍,干透后再喷刷第二遍,墙底和墙顶根据不同外墙高度喷刷中灰踢脚线。面积以㎡计量按实际施工部位展开面积计算,没有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某乙村委付清工程款。某乙村委称该合同是施工完毕后补签的。某甲公司提供落款日期为2018年12月30日结算单一份,该结算单载明:验收意见为合格;完工现场测量:8450.7平方米,单价14元,总价118309.8元。

法院最终判决:一审要求某乙村委支付118309.8元工程款,但驳回了利息请求;二审维持原判,驳回双方上诉(某乙村委想赖账不付钱,某甲公司想追加利息,但都没成功)。

三、核心风险提示:合同别乱签,欠款利息逃不掉!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两个企业最容易踩的“坑”,咱们一条条说清楚:

第一个坑:以为“代表政府”就能甩锅?法院不认!
某乙村委辩称:“我们是替某丙镇人民政府签的合同,钱该镇政府付!”但法院直接驳回——跟谁签合同,就找谁要钱。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收银员盖了超市的章,你能找超市老板要钱,但不能说“收银员是替他儿子打工的”就让儿子赔钱。村委会想推责任,必须拿出镇政府白纸黑字的授权书(比如“我授权你代表我签合同”),光说“我们是受委托”没用!
企业怎么防?

第二个坑:合同没写利息,就能白欠钱?法律说“不行”!
某甲公司要工程款时多要了利息(按银行LPR计算),但一审、二审都驳回了,理由是“合同没约定利息”。可其实法律早就规定:欠工程款不给,就算合同没写,也得付利息!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写得明明白白:没约定利息的,按银行利率补上。可惜某甲公司没在合同里写清楚,法院反而按“承揽合同”判(实际应是“建设工程合同”),导致利息没要到。
企业怎么防?

额外提醒:补签合同=埋雷!
本案中村委会承认合同是“事后补签”,这种操作风险极大:万一对方耍赖说“章是假的”“我没见过这合同”,你连基本证据都难保。工程干完再补合同?等于把刀递给对方!
正确做法:开工前签好合同,每一步留证据(现场照片、验收单、微信记录),别等欠钱了才想起“补手续”。

企业法律风险,往往藏在“我觉得没事”的细节里。一个没写明的利息条款,可能让你损失数万元;一份模糊的授权书,可能让债务人消失无踪。作为常年服务企业的法律顾问,我们发现:90%的纠纷,其实签合同时就能避免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供极高的性价比常年顾问服务——您无需预付大额费用,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用专业条款堵住漏洞,让生意合作既省心又安心。别等法院判了才后悔,提前一步,风险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