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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索赔中评估费和施救费应获全额赔偿 - 滁州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黄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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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手过不少保险纠纷案件。最近看到一个典型案例,特别提醒企业老板:投保车辆损失险后,千万别被保险公司一句“费用太高”就吓退!保险公司不能光嘴上说评估费、施救费不合理,必须拿出证据,否则法院会判他们全额赔钱。下面我就用这个案子,手把手教您怎么防范风险。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1103民初51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4月6日,安徽某物流有限公司作为被保险人为其名下牌照号皖M8×××ד豪沃”货车与国元某业保险某县支公司订立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单,承保险种: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21万元;保险期限1年,自2020年11月9日0时0分至2021年11月9日0时0分。2021年4月29日晚2时45分许,胡某全驾驶牌照号皖M8××××号重型货车行驶至黄石高速公路黄骅方向150公里+170米处与前方因交通堵塞减速慢行的由徐某同驾驶的鲁PU××××/鲁PM58挂号重型货车追尾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皖M8××××号车辆所运货物受损,皖M8××××号重型货车驾驶人胡某全死亡、乘车人邓某刚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沧州支队献县大队认定,胡某全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同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安徽某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法院对涉案皖M8××××号车辆车损价值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评估。法院依法委托安徽一平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皖M8××××号车损失金额为177704元。安徽某物流有限公司支出评估费10000元,施救费16370元。

法院判决很简单:保险公司十天内赔给安徽某物流有限公司车损177704元、施救费16370元、评估费10000元,合计204074元。案件受理费也由保险公司承担。

三、企业如何防范这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保险公司不能光说“费用高”就拒赔,必须拿出证据! 很多企业老板一听到保险公司推脱就妥协,结果白白损失几十万。我总结三点实用建议,您照着做就能避开大坑:

  1. 事故后别慌,第一时间找专业机构评估
    案子里安徽某物流有限公司没自己估价,而是请法院委托正规评估公司(安徽一平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报告。保险公司嘴上说“车损评估太高”,但拿不出证据反驳,法院直接采信了评估结果。提醒您:发生事故后,别轻信保险公司口头报价,一定要通过法院或独立第三方机构做评估。保留好评估合同、发票,这些就是您的“护身符”。

  2. 施救费和评估费必须留凭证,一分不能少
    保险公司常以“施救费虚高”“评估费不必要”为由拒赔。但法院明确说了:《保险法》规定,为确定事故损失花的合理费用(比如拖车费、评估费),保险公司必须赔!案子里16370元施救费和10000元评估费,法院全支持了。所以您务必:

    • 事故现场叫正规施救公司,索要带公章的发票;
    • 评估时选有资质的机构,合同写清服务内容;
    • 所有费用凭证单独归档,别和普通报销单混在一起。
  3. 签保险合同时盯紧“免责条款”,别被文字游戏坑
    很多企业投保时只关注保额,忽略合同细节。比如案子里保险金额21万,但车损17万多还在范围内。可如果合同里偷偷写“评估费不赔”,企业就难维权了。教您一招:签合同前让法律顾问重点看三处——

    • “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包含施救、评估等费用;
    • “免责条款”有没有模糊表述(如“不合理费用”);
    • 争议解决方式是否写明“以司法鉴定为准”。
      记住:口头承诺无效,白纸黑字才作数!

最后说句实在话:企业买保险是为兜底风险,不是给保险公司送钱。这个案子之所以赢,就是因为安徽某物流有限公司证据齐全、流程规范。建议您定期梳理保险合同,发现问题早处理——就像健康体检,小毛病不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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