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致车辆被淹保险公司不能以发动机进水为由拒赔-襄州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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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18)鄂0607民初13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4月25日,案外人代某胜作为被保险人为鄂F×××**奔驰牌轿车在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阳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朱某国购买该车后,于2017年7月14日对该车的车损险等进行了批改。车损险保险金额为281160元,保险期限至2018年4月25日止。车损险保险条款第六条约定:保险期间内,因暴雨等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第十条约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017年8月11日22时许,朱某国的女儿朱某莎驾驶该车途经襄阳市某新区某大道绿地楼盘路段时,因暴雨天气路面积水,致车辆被水淹熄火。朱某国与襄阳胜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联系请求救援,车辆当晚被拖至该公司。次日,朱某国的女婿柏某向天安财保某阳支公司报案。2017年10月10日,天安财保某阳支公司出具《关于保险车赔付告知函》,认为对发动机进水导致的损坏不赔,仅赔付清洗费2000元。2017年10月12日,该公司赔付了2000元。2017年9月11日,湖北循某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鉴定车辆损失为127767元,朱某国支付鉴定费6380元。车辆维修后,朱某国支付维修费139265元。襄阳市气象台证明2017年8月11日21时至12日8时降雨量为48.3mm,达到暴雨等级。
法院判决: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阳支公司支付朱某国保险金125767元(已扣除2000元清洗费)、鉴定费6380元;案件受理费由朱某国负担50元,该公司负担1442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提示
核心观点:暴雨导致车辆被淹时,保险公司不能简单用"发动机进水"当挡箭牌拒赔!
这个案子听起来有点绕:车被暴雨淹了,保险公司却说"发动机进水不赔"。但法院一锤定音:暴雨才是事故的"真凶",保险公司必须赔!为什么?因为暴雨和发动机进水同时发生时,得看哪个是主要原因。就像你家窗户没关,暴雨灌进来泡坏了地板——责任在暴雨,不在窗户(除非你故意不关窗)。保险公司条款里写"暴雨要赔",又写"发动机进水不赔",结果自相矛盾。法院说:格式合同是保险公司自己定的,有歧义就按对投保人有利的方式解释。除非保险公司能证明车主二次点火(比如熄火后还猛踩油门),否则暴雨导致的损失必须照单全付。
对企业(特别是保险公司)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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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别玩"文字游戏"
保险公司最爱写"发动机进水不赔",但必须写清楚:什么情况算"进水"?暴雨天正常行驶被淹算不算?本案就栽在条款太模糊。企业教训: 设计合同时,免责条款要像说明书一样直白。比如写明"仅在非暴雨天气下,因驾驶人操作失误导致发动机进水才不赔"。否则法院会认定你"没说清楚",最后赔钱又丢面子。 -
理赔别急着"一刀切"
保险公司一听说"发动机进水"就拒赔,本案只赔了2000元清洗费,结果败诉赔了13万多。企业教训: 遇到天气灾害事故,先查气象报告(本案降雨量48.3mm确属暴雨),再判断是不是天灾。如果是暴雨、洪水等承保原因导致的损失,别拿"进水"当借口甩锅——这叫"本末倒置",法院分分钟教你做人。 -
证据要"铁",别等败诉才后悔
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车辆损失,结果自己没交鉴定费,导致证据不足输掉官司。企业教训: 从事故现场就开始留证据:拍照录像、保存气象证明、记录救援过程。要是保险公司怀疑车主二次点火,必须当场取证(比如行车记录仪数据),别光靠嘴说。
对所有企业的普适建议:
- 签合同时瞪大眼睛:
别光看保费高低,重点读"什么情况不赔"。遇到"进水不赔""操作不当不赔"这种话,直接问业务员:"暴雨天被淹算不算?" 要求对方白纸黑字写进合同。 - 出事第一时间"保现场":
车被淹了?先拍视频发邮箱(带时间戳),再联系保险公司。气象报告自己去气象局开——这些小动作能救命! - 被拒赔别认怂:
保险公司一句"按条款不赔"就想打发你?拿出气象证明+维修记录,理直气壮要求复核。真打官司,模糊条款永远站在你这边。
记住:天灾不是人祸,保险公司别想蒙混过关!
企业经营中,合同是"隐形盔甲"。条款写得清,理赔才省心;证据留得足,纠纷不怕赢。下次暴雨天,别只顾着关窗——你的保险合同,也该"检查门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