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处理交通事故时忽视陪护证据将大幅增加赔偿成本-竹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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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323民初76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1月11日19时23分许,被告周某驾驶鄂C2**号小型轿车沿竹山县镇道由北往南行驶至竹山县镇**道“尚客优选”宾馆前路段,与路边站立的行人张某海、花坛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海受伤及车辆、花坛受损。交警认定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海无责任。张某海先被送至竹山县某某医院重症医学科救治1天,后转至十堰市某某医院重症医学科治疗179天(其中重症监护室14天,后转入普通病房),最终于2024年7月9日00:25时去世。某某医院病历明确记载:“患者住院期间陪护两人,病情危重等”。死者张某海父母已去世,其妻子曹某及子女张某、张某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周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2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张某海医疗费总计760844.76元,中国某公司已垫付398000元。
法院判决:中国某公司赔偿原告曹某、张某、张某损失共计1338556.76元(已支付398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忽视细节证据,可能让企业多赔几十万! 关键点在于:医院病历中一句“患者住院期间陪护两人”的记录,直接让法院支持了原告主张的两人护理费(49647元)。而保险公司最初以“费用过高”为由拒绝赔付,结果在法庭上因拿不出反证,被迫全额承担。
对企业来说,这暴露了三大风险:
- “小证据”可能引发“大赔偿”:企业(尤其是有车辆的公司)在处理事故时,常觉得医疗费、丧葬费是大头,却忽略陪护记录、交通凭证等“小细节”。但法院只认证据!本案中,医院白纸黑字写了需两人陪护,保险公司若提前核实病历并留存记录,就能避免这笔争议赔偿。
- 保险不是“万能盾牌”:周某的车买了200万商业险,看似足够,但如果企业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完整证据(如医院证明),保险公司可能以“材料不全”拒赔,最终企业自己兜底。
- 拖延处理=雪上加霜:事故发生后,企业若不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比如未及时复印医院病历、未保存交警报告),等打官司时才补材料,往往为时已晚。本案原告从事故到起诉隔了1年多,部分损失争议本可避免。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 事故后24小时内“三固定”:固定现场照片、固定医院病历(重点看“治疗意见”栏)、固定交警责任认定书。别嫌麻烦,手机拍个照就能省几十万!
- ✅ 买保险要“买够+买对”:200万三者险听着多,但本案光医疗费就76万。企业至少要按当地赔偿标准的1.5倍投保,且务必确认险种覆盖“多人护理费”等隐性项目。
- ✅ 遇纠纷先找专业人:别自己和保险公司扯皮!本案原告因委托了专业律师,连“重症监护室14天不计伙食费”这种细节都精准核减,反超被告一筹。企业花小钱请法律顾问,能避免百万损失。
结尾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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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人名/公司名已按规范简化,核心法律逻辑不变。企业风控无小事,细节决定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