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假冒品牌照样要赔偿-咸宁著作权权属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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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著作权权属纠纷
案号:(2019)鄂12知民初8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邱某庭系《鹿角巷》《鹿角巷之睿智雄鹿》《鹿角巷之中文美术字型》《鹿角巷之英文美术字型》《鹿角巷之北极光》《鹿角巷之北极光光影》作品的作者,作品登记证书载明登记号分别是国作登字-2018-F-00556291号、国作登字-2018-F-00556293号、国作登字-2018-F-00563924号、国作登字-2018-F-00577171号、国作登字-2018-F-00563924号、国作登字-2018-F-00563947号。2018年12月12日,邱某庭授权广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排他性使用前述作品且有权单独维权,授权期限为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月8日下午,公证处工作人员到赤某门店,拍照显示该店招牌、海报、点餐台等处使用了上述六件作品作为装潢和宣传。
法院判决结果:赤某立即停止使用侵权作品(包括店招和店内装潢),并赔偿广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8000元(含合理开支);同时驳回了原告关于不正当竞争的其他诉求。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一家小奶茶店(赤某)以为加盟了“大品牌”就万事大吉,结果用了别人的版权图案,被法院判赔钱。店主委屈地说:“我交了加盟费,东西都是广州某基公司提供的,关我啥事?”但法院不买账——你用了别人的原创设计,就得自己担责,别想甩锅给“上家”。
为什么企业要警惕这个风险?
很多老板觉得:“我掏钱加盟,品牌方负责供货和装修,侵权不归我管。”但现实很骨感:法院只看“谁在用侵权东西”。就像你租房子,房东给的家具是偷来的,警察照样找你麻烦。本案中,赤某没查清楚广州某基公司有没有正版授权,光凭一纸加盟合同就想免责,结果白白赔了8000元(还不够交几个月房租)。更亏的是,还得连夜拆招牌、改装修,生意都停了。
企业怎么避免踩这个坑?3个简单动作守住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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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前“三查清”,别光看广告就掏钱
- 查品牌方的“身份证”:要求对方出示版权登记证、商标注册证(比如本案中的“国作登字”编号),上国家版权局官网(www.ccopyright.gov.cn)免费核对真假。
- 查合同“免责条款”:别签“所有责任归我”的霸王合同!必须写明:“若品牌方提供的装修、物料侵犯他人权利,由其全额赔偿我的损失”。
- 查“上家”底细:像本案的广州某基公司,查它有没有邱某庭的直接授权书(不是口头承诺),避免遇到“二道贩子”转卖假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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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中“勤扫描”,小问题别拖大
- 每季度抽一天“自查”:翻翻店铺海报、菜单、小程序,对比官网正版样式(比如“鹿角巷”官网的logo细节)。发现不对劲,立刻停用并找品牌方要证明。
- 供应商也得“验货”:进货时让对方签《知识产权承诺书》,写明“所供物料不侵权”,否则退货赔钱。别学赤某,连包装盒都不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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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时“快止损”,别等法院找上门
- 收到律师函先别慌:立刻下架可疑物料,保存加盟合同、付款记录。90%的纠纷靠协商解决,赔偿可能比打官司少一半。
- 记住“合法来源”不等于“不担责”:法律只保护“不知情+能证明来源合法”的人。像赤某这样连版权证书都没见过,法院直接判你“应知侵权”。
最后说句大实话:
创业不易,省小钱可能亏大钱。花200元请律师审份加盟合同,比赔8000元划算多了。下次看到“超低价加盟”“总部全包”,多问一句:“版权证能拍照发我吗?”——这一步,能救你的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