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未关车门致乘客受伤,保险公司免责条款生效企业仍需自担损失-广水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5)鄂1381民初230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4日16时15分许,朱某德驾驶鄂某***号大型普通客车,在广水市长岭镇红绿灯路段停车下客时,在车门未关闭的情况下起步导致乘客余某英在下车过程中摔倒,造成余某英受伤。广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朱某德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余某英住院23天,医疗费32798.91元。经司法鉴定,余某英腰部损伤构成十级伤残,需误工180日、护理90日、营养90日。该车在人某乙财保随州分公司投保了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每人责任限额60万元,保险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法院最终判决:
- 保险公司赔偿余某英111990.09元;
- 朱某德和随州市某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连带赔偿44719.94元,扣除已垫付的12000元,还需赔偿32719.94元;
-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看到这个案例,很多运输企业老板可能会疑惑:"明明买了60万的保险,为什么还要自己掏腰包赔钱?"其实问题就出在三个关键细节上,这些细节正是企业最容易忽视的"保险陷阱":
第一,保险不是"全赔",精神损害和超额部分自己扛
本案中,保险公司明确拒赔两部分:一是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条款直接写明"不负责赔偿精神损害");二是超出伤残等级赔偿限额的24576.6元(十级伤残只赔60万×10%=6万元,实际伤残赔偿金84576.6元,差额24576.6元自己承担)。很多企业以为"买了60万保险就万事大吉",却不知道保险赔偿有"隐形天花板"。企业风险提示:投保时务必逐条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赔偿限额"部分,对关键内容用笔标出。建议要求保险公司提供通俗易懂的条款解读表,而不是只看保单上那个耀眼的"60万"数字。
第二,"10%免赔"条款让你白忙一场
本案还有个致命细节:保险合同约定"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损失的10%,二者以高者为准"。最终保险公司直接扣除了12443.34元(124433.43元×10%)。也就是说,12万多元的理赔款,10%要自己承担。很多企业签合同时根本没注意这种"小字条款",直到出事才傻眼。企业风险提示:拿到保险合同时,重点查看"特别约定"和"免赔条款",用手机拍下关键页。对不理解的术语,当场要求业务员解释并录音。记住:保险公司提示过(比如加粗字体)的免责条款,法院都会支持。
第三,挂靠经营=风险共担,没有"甩锅"机会
本案中,朱某德和某某汽运公司签的是《客车承包经营合同》,但法院认定实质是"挂靠关系"。因为朱某德个人没有客运资质,借用了某某汽运公司的运营资格,所以法院判决双方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伤者可以找司机赔,也可以直接找运输公司要钱。企业风险提示:挂靠经营是运输行业普遍现象,但法律风险极高。正规做法是:要么自己组建车队(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要么与有资质的运输公司签订规范的劳务派遣合同(而非挂靠)。如果必须挂靠,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事故责任分担比例,并为挂靠车辆单独购买足额商业保险。
给企业主的实操建议:
- 买保险前做"压力测试":假设发生100万损失,按保险条款一步步计算实际能赔多少,别被"最高保额"迷惑;
- 建立保险档案:将每份保单的免责条款、免赔率整理成清单,张贴在安全管理部门墙上;
- 司机培训加考题:每次安全培训增加"保险知识测试",比如"车门未关起步导致乘客受伤,保险赔不赔精神损失?"答错者停运学习。
征和提醒:很多企业出事后才想起找律师,但保险纠纷的胜败关键在"投保时是否看清条款"。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方案——我们为企业量身定制保险条款审查清单,还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用专业能力帮您守住每一分经营成果。法律风险防在前,企业才能行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