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款到发货 条款不履行将面临高额违约金-宜都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鄂0581民初200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5月21日、2021年8月6日、2021年9月24日,宜都某岩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太湖某峰有限公司作为买方签订三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分别为46920元、45540元、45540元;运输方式为汽运至买方现场;货款支付方式为款到发货;验收方式为买方现场验收,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否则视为验收合格;违约责任为买方不按时付款的,以延误金额和延误天数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迟延履行金。合同签订后,宜都某岩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3日、2021年8月8日、2021年9月25日将三批煅烧高岭土发送给太湖某峰有限公司,并向其开具相应货款增值税发票。现太湖某峰有限公司前两批货款已付清,第三批货款仅支付5000元,尚欠40540元货款至今未付。
法院判决太湖某峰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宜都某岩有限公司货款40540元、截至2022年7月6日的迟延履行利息4857.69元,合计45397.69元,并自2022年7月7日起按年利率15.4%继续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
三、核心观点:合同约定是"铁律",违约将付出高昂代价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合同中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日后纠纷的"胜负手"。让我们用大白话说说企业该注意什么:
1. "款到发货"不是说说而已,而是"生死线"
很多老板签合同时觉得"款到发货"这种条款很常见,不以为意。但本案中,法院明确指出:既然合同写了"款到发货",买方就必须在卖方发货当天付清货款。太湖某峰公司收货后拖延付款,直接触发了违约条款。很多企业认为"先用货后付款"是行业惯例,但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的合同。记住:合同怎么写,法院就怎么判!
2. 违约金不是"吓唬人",15.4%年利率很"肉疼"
本案最值得警惕的是违约金计算方式。合同约定"按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当时一年期LPR是3.85%,四倍就是15.4%。这意味着:欠4万多元,一年光利息就6千多元!很多老板以为违约金"法院不会真支持",但本案中法院全额支持了这一约定。特别提醒: 2020年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已调整为LPR四倍(目前约14.8%),但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只要不超过此标准,法院基本都会支持。
3. "10天不提异议算合格"——沉默等于认账
合同约定"买方现场验收,10日内不提书面异议视为合格"。本案中太湖某峰公司收货后没提质量问题,后来也不能以此拒付货款。现实中,很多企业收货时发现问题却不好意思说,或者内部流程拖沓错过时限,结果吃了大亏。重要提示: 发现质量问题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微信、邮件都算数,但一定要留痕!
4. 被告不到庭≠能躲债务,反而"自认倒霉"
本案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没出庭,结果法院直接按原告主张判了。很多企业以为"不出庭就没事",其实恰恰相反——不出庭等于放弃答辩权利,法院会直接采信原告证据。血泪教训: 即使欠款有争议,也必须出庭说明,否则100%败诉。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签合同时"较真"就是省钱:重点标出付款时间、验收期限、违约责任条款,哪怕多花500元请律师把关,也比事后付6000元违约金强。
-
"款到发货"要真落实:财务部门必须与销售部门联动,发货前确认款项到账,系统设置"未收款禁止发货"的硬性规则。
-
逾期催款要"快准狠":货款逾期3天发温馨提醒,7天发正式催告函,30天果断起诉——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收集,对方还款能力也可能下降。
-
所有沟通"留证据":验收问题用照片+文字描述发邮件,付款承诺保留微信记录,别再用"我以为他说过"这种口头证据。
最后提醒:很多企业觉得"打官司麻烦",结果小问题拖成大窟窿。本案中,如果太湖某峰公司欠款4万多元时积极协商,完全可能分期付款避免高额利息,但消极应对导致最终要还近4.5万元——拖延解决的成本永远比主动处理高!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我们深知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中的痛点。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针对合同审查、应收账款管理等高频风险点,设计了"30天先试用"服务——您先体验我们的专业价值,满意后再付款。让法律风险防控像日常办公一样简单,这才是现代企业应有的经营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