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贷款逾期违约金计算有讲究,企业需规范操作-当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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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582民初171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1月7日,王某通过网络平台与海南某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王某从海南某贷公司借款6000元,贷款年利率8.0%,还款方式为每月按等额本息还款,分6期还清,每月应还本息1023.46元。海南某贷公司于同日向王某账户转账6000元。王某于2022年3月3日偿还1107.5元后,自2022年3月8日起未再还款。
法院判决:王某需偿还海南某贷公司借款本金4932.5元及利息100.77元,并自2022年7月8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3.8%计算逾期还款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同时驳回海南某贷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提示
1. 网络借款合同同样"白纸黑字",企业不能掉以轻心
很多人以为网上签的合同"不正规",可有可无。这个案例清楚表明:只要通过正规网络平台签订的借款合同,内容不违法,就和纸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王某在网上借的6000元,法院照样判决他必须归还。
对企业提示:
- 如果你是出借方(如小额贷款公司),务必确保线上签约流程规范,保留完整的电子签约证据链,包括用户身份验证、合同签署过程和资金流向记录。
- 如果你是借款方(企业需要融资),不要以为"网上借的钱可以赖账",每笔网络借款都可能成为日后追讨的法律依据。
2. 还款多还了?超出部分直接冲抵本金
本案中,王某在2022年3月3日还了1107.5元,而当期应还只有1023.46元。法院认定多出的84.04元直接冲抵本金,所以王某实际只欠本金4932.5元,而不是原告主张的5016.54元。
对企业提示:
- 作为出借方,系统要自动计算还款冲抵规则,避免人工核算错误导致诉讼请求被驳回。
- 作为借款方,如果多还款,记得保留凭证,这是减少债务的合法途径。很多企业财务人员不知道这个规则,白白多付了利息。
3. 逾期违约金不是想怎么算就怎么算
原告海南某贷公司要求从2022年3月8日(首次逾期日)起计算全部未还本金的违约金,但法院没支持。因为合同里没写明"可以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原告也没证据证明他们正式通知王某"贷款提前到期",所以法院只支持从原合同到期日次日(2022年7月8日)开始计算违约金。
对企业提示:
- 作为出借方: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借款人逾期几期可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且实际操作中一定要发送书面通知(保留送达证据),否则只能等合同自然到期后才能主张全部本金的违约金。
- 作为借款方:如果暂时还不上款,主动联系出借方协商比玩"失踪"更明智。本案中王某没出庭应诉,法院直接按不利后果判决,如果他出庭说明情况,或许能争取更宽松的还款条件。
4. 不出庭=自动认输,企业千万别犯这个错
王某收到法院传票后没来开庭,也没提交任何材料。法院直接认定他放弃权利,按原告主张的事实判决。很多企业主觉得"官司太麻烦"或"反正没钱还",就不出庭,结果错失了申辩机会。
对企业提示:
- 无论作为原告还是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必须重视!
- 如果是被告:即使确实还不上钱,也应出庭说明困难,请求分期还款,比缺席判决强百倍。
- 企业法务或负责人要定期检查邮件、短信,确保及时收到司法文书,避免因"没看到通知"而败诉。
写在最后: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网络借贷不是"法外之地"。对企业而言:
- 借钱时:看清合同条款,特别是利率、违约金和提前到期条件
- 还款时:保留凭证,多还部分可冲抵本金
- 出问题时:主动沟通协商,千万别当"鸵鸟"
随着电子合同普及,企业参与网络借贷越来越常见。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更不纵容故意逃避债务的行为。规范操作、保留证据、积极应对,才是企业防范此类法律风险的正确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