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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逾期违约金计算有讲究,企业需规范操作-当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当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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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582民初171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1月7日,王某通过网络平台与海南某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王某从海南某贷公司借款6000元,贷款年利率8.0%,还款方式为每月按等额本息还款,分6期还清,每月应还本息1023.46元。海南某贷公司于同日向王某账户转账6000元。王某于2022年3月3日偿还1107.5元后,自2022年3月8日起未再还款。

法院判决:王某需偿还海南某贷公司借款本金4932.5元及利息100.77元,并自2022年7月8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3.8%计算逾期还款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同时驳回海南某贷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提示

1. 网络借款合同同样"白纸黑字",企业不能掉以轻心

很多人以为网上签的合同"不正规",可有可无。这个案例清楚表明:只要通过正规网络平台签订的借款合同,内容不违法,就和纸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王某在网上借的6000元,法院照样判决他必须归还。

对企业提示

2. 还款多还了?超出部分直接冲抵本金

本案中,王某在2022年3月3日还了1107.5元,而当期应还只有1023.46元。法院认定多出的84.04元直接冲抵本金,所以王某实际只欠本金4932.5元,而不是原告主张的5016.54元。

对企业提示

3. 逾期违约金不是想怎么算就怎么算

原告海南某贷公司要求从2022年3月8日(首次逾期日)起计算全部未还本金的违约金,但法院没支持。因为合同里没写明"可以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原告也没证据证明他们正式通知王某"贷款提前到期",所以法院只支持从原合同到期日次日(2022年7月8日)开始计算违约金。

对企业提示

4. 不出庭=自动认输,企业千万别犯这个错

王某收到法院传票后没来开庭,也没提交任何材料。法院直接认定他放弃权利,按原告主张的事实判决。很多企业主觉得"官司太麻烦"或"反正没钱还",就不出庭,结果错失了申辩机会。

对企业提示

写在最后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网络借贷不是"法外之地"。对企业而言:

随着电子合同普及,企业参与网络借贷越来越常见。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更不纵容故意逃避债务的行为。规范操作、保留证据、积极应对,才是企业防范此类法律风险的正确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