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成立企业需担责-汉川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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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老板,您是否觉得“没签合同就不是正式员工”?这个案例狠狠打脸!企业没签合同却要承担劳动关系责任,但补偿金还得找所有家属要——稍不注意就踩坑。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教您避开这些雷区。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3)鄂0984民初560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原告田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陈某于2018年8月入职汉川某制品有限公司,岗位为技术员,在某乙厂上班,汉川某制品有限公司的地址为汉川市镇村。2022年11月14日深夜,陈某离开岗位前往汉川市。2022年11月15日01时35分左右,案外人刘某饮酒后驾驶鄂AG****号小型越野客车车载陈某从汉川市城区开往刘家隔镇,沿汉川市汉长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刁东长兴铺村路段时与案外人柳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陈某和刘某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柳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陈某无责任。2023年1月4日,陈某的赔偿权利人陈某林、李某云、田某、陈某昊、陈某琦向汉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某保险公司等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汉川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5日作出(2023)鄂0984民初85号民事判决。该判决生效后,陈某的赔偿权利人获得了相应赔偿款。另外,汉川某制品有限公司为陈某购买了意外保险,包括原告在内的赔偿权利人已收到该赔偿款300000元。2023年9月8日,原告田某向汉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陈某死亡,无法查询其银行工资流水,该仲裁委员会以原告仲裁申请材料不齐备为由,当日向原告出具了川劳人仲案字(2023)242号《不予受理通知书》。为此,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
法院这么判:
- 确认陈某与汉川某制品有限公司在2018年8月至2022年11月1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 但驳回了原告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的请求(理由后面细说)。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两大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表面是“员工家属告公司”,实则是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核心就两点:
1. “没签合同≠没劳动关系”——企业想赖账?法院不答应!
陈某在公司干了4年多,公司没和他签劳动合同,工资全靠老板吴某微信转账发,工作也由老板微信安排。公司自己都承认陈某是技术员,法院直接认定:只要员工听你指挥、你给他发工资,就算没合同,也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 风险在哪?很多企业觉得“签合同麻烦”“临时工不用签”,结果一旦员工出事(比如工伤、死亡),公司就得背锅:补缴社保、付经济补偿金,甚至赔一大笔钱。本案中,公司就因未缴社保被起诉(虽然后续补偿金没支持,但劳动关系本身已坐实)。
- 企业该怎么做?
- ✅ 员工入职当天必须签书面合同!哪怕是个“小时工”,也要签简易协议。
- ✅ 工资别用微信/现金乱发,必须走对公账户+银行流水(方便日后证明)。
- ✅ 别学本案公司:给员工买意外险是好事,但这不能代替社保!意外险只保意外死亡,社保才能覆盖工伤、养老等全方位风险。
2. “补偿金不能只找一个人要”——漏掉一个家属,官司全白打!
原告田某(陈某妻子)自己起诉要补偿金,法院为啥不支持?因为经济补偿金、抚恤金属于“家属共同财产”,必须由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一起主张。本案中,陈某还有父母、孩子,田某一个人告,程序就不合法。
- 风险在哪?员工离职、死亡时,企业如果只和个别家属谈赔偿,很可能被其他家属二次起诉,赔两次钱!本案公司虽然暂时躲过,但若家属换人再告,麻烦没完没了。
- 企业该怎么做?
- ✅ 员工离职/出事时,第一时间查清所有直系亲属(别只问“有没有配偶”,要书面确认父母、子女信息)。
- ✅ 赔偿协议必须所有家属签字!最好让家属签《权利放弃声明》,避免后续纠纷。
- ✅ 遇到类似情况别硬扛,赶紧找专业律师介入——像本案公司,如果早规范管理,完全能避免这场诉讼。
一句话总结:合同不签,关系跑不掉;赔偿不全,风险没完!企业千万别在基础用工管理上“省小钱”,否则赔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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