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企业必须支付停工留薪工资和护理费-大冶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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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老板或管理者,你是否以为只要给员工买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就万事大吉?这个真实案例告诉你:光交保险还不够!如果没及时支付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企业照样要赔钱。今天,我们就用一个发生在湖北大冶的劳动纠纷案,手把手教你避开这个“坑”。文章全程用大白话讲清楚,看完你就能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企业。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0281民初998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法院认定内容,已按要求改写人名和公司名):
2022年4月18日,石某入职湖北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厨师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为石某缴纳了工伤保险。2023年2月7日8时左右,石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腰部受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6天。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支付。出院诊断为腰椎骨折、右踝软组织皮肤挫裂伤、右胫骨中段骨质异常。住院期间公司没有派人护理。2023年8月28日,石某被认定为工伤。2023年11月23日,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石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8016元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6320元。
法院判决结果简单说:
- 公司需支付石某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119797.6元。
- 扣除已支付的17358.97元,公司还得再掏102438.63元。
- 公司还要帮石某去办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的领取手续。
- 其他赔偿请求(比如石某最初要的23万多元)被法院驳回了。
三、核心观点:企业最容易踩的“雷区”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企业以为“工伤保险全包”,结果因漏付两笔小钱(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白白多赔10万块!
为什么这么说?
- 工伤保险不是“万能盾牌”:公司确实给石某交了工伤保险,所以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大头都由保险基金出(案例中保险已付9万多元)。但法律明确规定,员工工伤后6个月内(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以及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必须由企业自己掏!本案中,公司只零星发了点工资,却没按标准足额支付6个月停工留薪工资(33717.6元),也没给1600元护理费,这才被法院判赔。
- “小事”变“大事”的真相:很多企业觉得“人没上班就不该发工资”,或者“住院有医保管,护理费不用管”。但法院说:员工因工受伤休息期间,企业必须照常发工资(按受伤前平均工资算),否则就是违法!护理费同理——如果企业不安排人照顾,就得按每天100元标准赔钱。
- 风险就藏在“以为”里:本案公司辩称“已协助办保险”,却忽略了这两项法定责任。结果呢?保险省下的钱,全在赔偿款里吐出来了!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 停工留薪期工资不能拖:员工工伤后6个月内(具体时间看伤情),企业必须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足额支付。别学本案公司只发零头,否则法院会按标准重算,外加利息!
- 护理费必须安排人或赔钱:员工住院期间,企业要主动派人护理;如果没空,就按当地标准(本案是100元/天)现金补偿。别等员工来要,更别以为“保险能覆盖”。
- 出事马上查清单:发生工伤后,立刻对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4条,列清楚“哪些该保险出、哪些该企业出”。建议保存一份《工伤待遇支付清单》(可找专业律师帮忙做),避免遗漏。
记住:交保险只是第一步,后续补偿才是风险高发区! 一个小疏忽,可能让企业多赔十几万,还影响公司声誉。
结尾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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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改编,细节已脱敏处理。具体操作请以最新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