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公司不能仅以未参与鉴定为由拒赔单方委托鉴定损失-枝江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枝江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2)鄂05民终126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8月21日,李某为其鄂E1××**货车在中国人寿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其中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限额为139932元。2021年9月25日13时20分许,李某雇请的司机杨某驾驶该货车在G42沪蓉高速发生交通事故,因司机未安全驾驶,车辆撞击护栏后侧翻,造成车辆、路产及货物受损。交警认定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同日14时22分,司机向保险公司报告了事故,保险公司安排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李某支付了施救费4000元。次日,司机与高速公路公司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路产损失6890元,支付拖车、吊车费用1095元。李某租用车辆将事故货车从四川运回枝江,花费6000元。由于双方对车辆维修费用分歧较大,李某委托湖北某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鉴定,结论为修复价格67712元,残值8000元,鉴定费3000元。随后李某在枝江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修理,实际花费67712元。

一审法院判决中国人寿某支公司赔偿李某80697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主要理由是李某单方委托鉴定,保险公司未参与定损,不应认可鉴定结果。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意见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保险公司不能仅以未参与鉴定为由否定鉴定意见,必须提供证据证明鉴定程序违法或依据不足。由于保险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反驳鉴定意见,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子说清楚了一个很多企业老板都关心的问题:当保险公司和企业对事故损失金额有争议时,企业自己找第三方机构评估的损失金额,保险公司能不能随便不认账?

答案很明确:不能!

很多企业老板遇到过这种情况:车子或设备出事后,保险公司派人来看了,但就是拖着不定损,或者定的金额远低于实际损失。企业急着修好设备继续生产,只能自己找专业机构评估损失。结果理赔时,保险公司却说:"这是你单方面做的鉴定,我们没参与,不认!"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只要企业委托的是正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程序合法,评估结果合理,保险公司就不能简单以"没参与"为由拒绝赔偿。 法院会支持企业自行委托的鉴定结果,除非保险公司能证明鉴定过程有问题(比如鉴定机构没资质、数据造假等)。

对企业特别重要的3个风险防范建议:

  1. 报案要及时,证据要留全
    事故一发生,马上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最好录音),保留报案记录。就像本案中司机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就报案了,这是后续维权的关键一步。同时,现场照片、交警报告、施救费发票等所有材料都要保存好,这些都是"铁证"。

  2. 别傻等保险公司,该评估就评估
    如果保险公司拖着不定损(实践中很常见),不要干等!可以自己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损失。注意:一定要选正规机构(查查有没有营业执照和行业资质),评估过程要规范(比如让修理厂全程录像拆解过程),这样评估报告才站得住脚。

  3. 鉴定费也是保险公司该出的钱
    很多老板不知道:为确定损失花的合理鉴定费,法律明确规定要保险公司承担!本案中3000元鉴定费法院就判保险公司付了。所以别因为心疼鉴定费就不做评估,这钱最后还是能要回来的。

特别提醒: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有时会口头说"这修不了""这不算",但千万别只听口头承诺!所有重要沟通尽量要书面确认(比如微信文字、邮件),口头说的再好也没用。

作为企业主,处理保险理赔就像打"证据战":你证据越扎实,保险公司就越不敢耍赖。记住这个原则——该走的程序不能省,该留的证据不能少,该花的合理费用别心疼。

如果您是中小企业主,面对保险理赔、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常感力不从心,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提供贴心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理解企业预算有限,因此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灵活服务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支持。我们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以极高的性价比著称,从日常合同审核到重大风险防范,都能提供及时、实用的解决方案,让您的企业经营远离法律"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