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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辞职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枝江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枝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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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企业老板和管理者,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最近处理了不少劳动纠纷案件,发现很多企业因为对“员工辞职”和“停工待遇”的法律规定不清楚,吃了大亏。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大家如何避开这些“坑”。案例内容通俗易懂,保证您不用懂法律也能看明白。咱们直接上干货!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9)鄂0583民初27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说发生了啥事:
2009年2月8日,熊某娥到枝江市某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工作,干过质检员、车间主任助理、主管这些活儿。公司一直通过银行给她发工资,还从2011年1月开始给她交了社保(一直交到2017年11月)。2017年6月28日,公司突然全员放假,再也没通知她回去上班。2017年11月10日,熊某娥因为家里有事,自己写了《辞职申请》走人,后来去了枝江市某枝花园酒店干活,新单位也给她交了社保。
之后,熊某娥找老公司要钱:一是2017年4月到6月的工资8105.8元(公司一直没发),二是2017年7月到11月放假期间的生活费4426元。公司没理她,她就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是:公司得付工资和生活费,但不用赔经济补偿金和社保损失。熊某娥不服,告到法院。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简单说: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雷区”。我总结三点核心教训,帮您省下大笔冤枉钱:

1. 员工自己主动辞职,公司绝对不用掏经济补偿金!
法院明确说了:熊某娥是“以家中有事”为由主动辞职的,这不符合《劳动合同法》里公司必须赔钱的条件(比如公司违法解雇员工才要赔)。很多老板一听到员工要走,慌慌张张补钱想“息事宁人”,结果白白多花几万块!防范建议

2. 公司停工放假,工资一分不能少!
本案公司2017年6月放假后,既没发工资也没发生活费,结果被判赔钱。法律规定:

3. 社保没缴?索赔有门槛,不是想告就能赢!
熊某娥还告公司2009-2010年没交社保,要赔1万多。但法院为啥不支持?因为法律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① 公司压根没办社保手续;
② 社保局说“没法补办”;
③ 员工因此领不到养老金/医保。
本案公司从2011年开始正常交社保,熊某娥也能享受待遇,所以索赔不成立。防范建议

最后提醒:小疏忽可能花大钱!

这个案子公司只赔了1万多,但劳动仲裁和诉讼成本(时间、律师费、声誉损失)远不止这些。据统计,80%的劳动纠纷都源于企业“不懂规则就乱操作”。比如让员工“自愿辞职”却不留证据,结果反被讹诈;或者停工时以为“不干活就不发钱”,最后赔更多。

作为企业,您完全能避免这些风险!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

(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企业名称已做隐私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