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辞职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枝江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各位企业老板和管理者,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最近处理了不少劳动纠纷案件,发现很多企业因为对“员工辞职”和“停工待遇”的法律规定不清楚,吃了大亏。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大家如何避开这些“坑”。案例内容通俗易懂,保证您不用懂法律也能看明白。咱们直接上干货!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9)鄂0583民初27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说发生了啥事:
2009年2月8日,熊某娥到枝江市某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工作,干过质检员、车间主任助理、主管这些活儿。公司一直通过银行给她发工资,还从2011年1月开始给她交了社保(一直交到2017年11月)。2017年6月28日,公司突然全员放假,再也没通知她回去上班。2017年11月10日,熊某娥因为家里有事,自己写了《辞职申请》走人,后来去了枝江市某枝花园酒店干活,新单位也给她交了社保。
之后,熊某娥找老公司要钱:一是2017年4月到6月的工资8105.8元(公司一直没发),二是2017年7月到11月放假期间的生活费4426元。公司没理她,她就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是:公司得付工资和生活费,但不用赔经济补偿金和社保损失。熊某娥不服,告到法院。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简单说:
- 公司必须在7天内付清2017年4月到6月工资8105.8元;
- 公司必须在7天内付清2017年7月到11月11日的生活费4426元;
- 但熊某娥要的经济补偿金25125.75元和社保损失11167元,法院一分不支持!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雷区”。我总结三点核心教训,帮您省下大笔冤枉钱:
1. 员工自己主动辞职,公司绝对不用掏经济补偿金!
法院明确说了:熊某娥是“以家中有事”为由主动辞职的,这不符合《劳动合同法》里公司必须赔钱的条件(比如公司违法解雇员工才要赔)。很多老板一听到员工要走,慌慌张张补钱想“息事宁人”,结果白白多花几万块!防范建议:
- 员工提出离职时,一定要让她/他写清楚原因(比如“个人原因”“家里有事”),千万别诱导员工说“公司逼我走”。
- 留好离职申请书、交接记录这些证据。万一闹到法院,您就能像本案公司一样轻松赢官司。
2. 公司停工放假,工资一分不能少!
本案公司2017年6月放假后,既没发工资也没发生活费,结果被判赔钱。法律规定:
- 停工头1个月内(一个工资周期),必须照常发全额工资;
- 超过1个月,哪怕员工没干活,也得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生活费(枝江当时是每月885元)。
防范建议: - 放假前务必书面通知员工(比如群发邮件、签收通知单),写明“因经营困难暂停工作,生活费按最低工资发放”。
- 别学本案公司“玩失踪”——放假后不联系、不发钱,这最容易惹上劳动仲裁。
3. 社保没缴?索赔有门槛,不是想告就能赢!
熊某娥还告公司2009-2010年没交社保,要赔1万多。但法院为啥不支持?因为法律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① 公司压根没办社保手续;
② 社保局说“没法补办”;
③ 员工因此领不到养老金/医保。
本案公司从2011年开始正常交社保,熊某娥也能享受待遇,所以索赔不成立。防范建议:
- 新员工入职当月必须交社保!哪怕只差1个月,也可能被钻空子(比如本案2009-2010年漏洞)。
- 定期查社保记录,发现漏缴立刻补上——补缴后员工就很难索赔了。
最后提醒:小疏忽可能花大钱!
这个案子公司只赔了1万多,但劳动仲裁和诉讼成本(时间、律师费、声誉损失)远不止这些。据统计,80%的劳动纠纷都源于企业“不懂规则就乱操作”。比如让员工“自愿辞职”却不留证据,结果反被讹诈;或者停工时以为“不干活就不发钱”,最后赔更多。
作为企业,您完全能避免这些风险!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
- 我们按月收费,价格比您请一个法务专员低50%以上;
- 更贴心的是,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首月只需99元,就能享受合同审查、用工风险排查、纠纷指导等全套服务。
很多客户说:“早用征和,去年就省了20万赔偿金!” 别等出事才后悔,现在就行动起来,让专业律师帮您守住钱袋子。
(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企业名称已做隐私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