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企业需支付双倍工资-钟祥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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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鄂08民终30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吴某于2019年10月15日入职钟祥市某交公司,担任司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吴某工作期间,2019年12月因治病仅上班8天,2020年1月请假未上班。2020年7月11日吴某提出与钟祥市某交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吴某上班期间月平均工资为1892元。钟祥市某交公司未为吴某缴纳社保,2020年2月、3月疫情期间未发给吴某基本生活费。钟祥市某交公司发给吴某劳动节加班工资100元,但吴某端午节上班未发放加班费。吴某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上班9个月共领取工资15104元(含劳动节加班工资100元),其中疫情期间2020年2月、3月未发放。另外,吴某入职时,钟祥市某交公司向吴某收取了风险保障金5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
- 钟祥市某交公司向吴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余额15168元
- 钟祥市某交公司向吴某支付2020年2月、3月疫情期间的生活费1932元
- 钟祥市某交公司向吴某支付加班工资248元
- 钟祥市某交公司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1892元
- 钟祥市某交公司向吴某返还风险保障金5000元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在用工管理中常见的五大"雷区",让企业白白多花近2万元。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想用大白话告诉各位老板和HR:这些坑,完全能避免!
第一大雷区:认为"员工请假就不算工龄"
公交公司上诉时说:"吴某2020年1月根本没上班,12月只上了8天班,应该扣除这两个月计算双倍工资。"结果法院直接驳回——即使员工整月请假,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仍要支付双倍工资!
风险提示:用工第一天起30天内必须签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合同,就要付双倍工资,且请假、病假、停工期间都算在内。建议:新员工入职当天就把合同签好,电子合同也行,千万别拖!
第二大雷区:搞错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算法
公交公司给吴某发了100元劳动节加班费,结果法院说:"法定节假日上班要付三倍工资,但其中一倍已经包含在当日工资里了。"所以实际应补:87元×3倍×2天 - 87元×2天(已发日薪)- 100元(已付加班费)=248元。
风险提示:记住这个公式: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日工资×2倍(因为当日工资已包含在正常发放中)。建议:财务做工资表时单独列明"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别和普通加班费混在一起。
第三大雷区:疫情期间不发生活费
2020年2-3月疫情停工,公交公司一分钱没给吴某。法院判定:企业必须按当地最低工资70%发生活费(本案是1380元×70%×2=1932元)。
风险提示:遇到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停工,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要照发工资,之后可按最低工资70%-80%发生活费。建议:停工前先和员工签书面协议,明确生活费标准,避免事后扯皮。
第四大雷区:收"保证金"当护身符
公交公司收了吴某5000元"风险保障金",法院直接判全部退还!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员工收押金、保证金。
风险提示:别说"安全保证金""车辆押金",连"服装费""培训费"都不能强制收!真要防范风险,应该通过规范管理制度和购买商业保险来解决。
第五大雷区:以为"不缴社保能省钱"
公交公司没给吴某交社保,结果不仅被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吴某还能随时辞职并要赔偿。更麻烦的是,员工如果生病或工伤,所有医疗费都要企业兜底!
风险提示:试用期也要交社保!哪怕员工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也无效。建议:新员工入职30天内必须办理社保,实在有困难可申请缓缴,但绝不能不缴。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 合同管理:准备3份标准劳动合同模板(普通岗、技术岗、高管岗),新人入职当天签好,24小时内扫描存档
- 考勤规范:请假必须走审批流程,病假要附医院证明,但千万别因此少算工龄
- 工资条:每月发工资时附明细,明确标注"基础工资""加班费""生活费"等项目
- 风险自查:每季度检查一次:合同签了吗?社保缴了吗?押金退了吗?
- 遇到纠纷:别学公交公司到处上诉,90%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就能解决,拖得越久赔偿越多
记住:用工合规不是成本,而是投资!花1小时做对的事,能省下10万元赔偿金。企业老板们,别让这些"小疏忽"变成"大窟窿",从签好第一份劳动合同开始,守住企业法律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