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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盖公章但负责人签字仍可能被认定有效-长丰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长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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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121民初758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4月11日,长丰县双墩镇某宝村村民委员会与安徽省某宝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长丰县双墩镇某宝村全域旅游项目运营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就长丰县双墩镇某宝村合域旅游项目运营进行合作。后被告为了扩展业务,于2022年7月1日与原告签订《某宝村土地流转及经营资产租赁协议》、《双墩镇某宝村生态庄园玻璃大棚租赁协议书》、《土地租赁合同》。其中《某宝村土地流转及经营资产租赁协议》约定原告将位于××村××组××亩的土地租赁给被告,租赁费22万元/年,被告按年支付租金,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清,每延误一天,按未付租金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延误超过三个月,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需交纳押金50000元,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生效3日内,原告应将相关土地交付给被告,租赁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双墩镇某宝村生态庄园玻璃大棚租赁协议书》约定原告将某宝村河北组1632平方米的温室大棚出租给被告,租赁期限为2022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9日,租金为30000元/年,在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逾期视为违约;《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某宝村叶大郢村民组土地水塘共74.93亩出租给乙方,每年租金600元/亩,合计44958元/年,被告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每延误一天,按未付租金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延误超过三个月,原告有权解除合同,租赁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押金10000元,合同签订之日交纳。三合同虽没有加盖被告公司印章,但有其实际控制人汪某签字。

2022年7月16日,原告因被告在签订合同后没有交纳相关费用,向被告发出函告,要求被告于2022年7月20日前完善合同相关事宜,逾期,视为放弃合作。2022年7月31日,被告正式撤出原告场地。

安徽省某宝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系安徽省运行天下旅游有限公司成立,其中汪某在安徽省运行天下旅游有限公司占60%股份。根据对汪某问话和对被告法定代表人询问,汪某系安徽省某宝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法院判决:三份合同于2022年7月31日解除;被告需支付原告土地租金1095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提示

"签字不盖章,合同照样算数"——这是本案给企业敲响的最响警钟!

许多企业老板以为:"合同没盖公章就无效","只有业务员签字不算数"。但本案中,法院明确指出:虽然合同没有公司盖章,但有实际控制人汪某签字,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签字之日即生效",合同成立有效。 被告辩称"合同没有公司盖章,汪某只在最后一页签字,合同没有生效"的理由被法院直接驳回。

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风险点:

1. "随便签字"风险:负责人签字=公司承诺

2. "口头答应"陷阱:微信聊天可能成为铁证

3. "模糊解除"隐患:函件措辞决定法律后果

企业实操指南:四招避免"签字惹祸"

  1. 印章严管: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非经审批不得外带。合同必须"签字+盖章"双重要件,缺一不可。

  2. 授权公示:在公司官网、办公场所公示有权签署合同人员名单及权限,对外发送业务时附上授权文件。

  3. 证据意识:交接场地时拍摄带时间水印的视频;重要沟通通过企业邮箱进行;定期整理履约证据包。

  4. 合同体检:每季度检查在履行合同,确认对方是否按约履行,发现问题立即书面催告,不要等到"欠租几个月"才行动。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认为"小合同不用太认真",本案正是从小额土地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最终导致整个项目停摆。记住:合同金额越小,越要规范操作,因为这类纠纷最容易被忽视而埋下大隐患!

四、专业支持助您远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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