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有权选择非独家房源更优惠中介服务-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无为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居间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225民初560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张某是无为某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城东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其在抖音的"无为张某探房"账号上发布二手房源信息,并注明"免费咨询,免费登记,免费看房"。赵某通过抖音平台认识张某,二人于2022年8月10日互加了微信,张某微信介绍自己为"我是A贝壳找房—俊家宜居房产张某"。2022年8月19日及24日,张某带赵某看了三处房产,其中8月24日下午看了无城镇岸上玫瑰小区9幢404室房产。

案涉房产的原产权人亦在无为某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处挂牌了房产销售信息。该公司将案涉房产信息发布在"安居客"平台上,赵某于2022年8月23日在"安居客"平台上向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卢某咨询案涉房产信息。2022年8月25日,赵某与卢某互加了微信进行房产价格及中介费的洽谈,且当天赵某夫妻与原产权人、无为某福房地产经纪公司就案涉房产签订了《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根据赵某与张某、卢某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张某就案涉房产报价为"房东说低于101万就不要联系他了",中介费为房屋总价款1.2%;卢某就案涉房产报价为"100万元以内",中介费为"房价的1%,还可以打折"。最终房产成交价为98万元,支付卢某中介费8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了无为某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城东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赵某选择其他中介公司不构成"跳单",无需支付中介费。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类似风险

1. "带看房≠能收中介费",独家信息才是关键

很多企业误以为"只要带客户看过房,客户就必须付钱"。但本案清楚告诉我们:如果房源信息已在多个平台公开(如安居客、抖音等),客户完全有权选择报价更优的中介。法院明确指出,民法典第965条(防止"跳单"的条款)只适用于客户利用中介独家提供的信息后绕开中介的情况。本案中房子同时在两家中介挂牌,赵某通过安居客正常咨询另一家中介并成交,属于合法选择,根本不叫"跳单"!

企业防范建议:

2. 价格战输了就怪客户"跳单"?法院不认!

本案关键细节:

企业防范建议:

3. 举证不足=败诉!企业必须保留这些证据

无为某居公司败诉的致命伤:

企业必备证据清单: 证据类型 正确做法 错误案例
客户确认 看房前签《看房确认书》,写明"此房源由我司独家提供" 仅口头带看,无书面记录
信息来源 保存房源首次发布记录(如抖音发布时间戳) 房源被多家平台转载后才主张独家
服务过程 微信记录标注"本次带看为XX小区独家房源" 只发房源照片,不说明来源

给企业的终极提醒

中介行业不是"谁带看过谁收钱",而是"谁提供不可替代的价值谁赢"。与其事后打官司追讨1万元中介费,不如:
1️⃣ 前期和房主签好独家协议
2️⃣ 带看时清晰说明服务规则
3️⃣ 用价格和服务留住客户
记住:客户用脚投票是市场规律,法律只保护合理商业行为,不保护懒惰经营!


征和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企业经营中类似"跳单纠纷"的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从合同条款漏洞到员工管理隐患。我们专注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可根据行业特点定制风险防控方案,更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用专业但不说教的方式,帮您把法律风险挡在门外,让生意做得安心、省心!(服务覆盖房产、电商、制造等20+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