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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务必保留合法来源凭证,否则需承担停止侵权责任 - 芜湖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无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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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3)皖0291民初77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原告金某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案涉第6342127号"清风"商标的权利人,商标在有效期内,核定使用在第16类商品上,包括卫生纸、纸巾等。被控侵权实物系以公证保全的方式获取,涉案公证书能够证明被告无为县石涧晨某超市销售了被诉侵权商品即清风生活用纸(抽纸)一提三包。被控侵权抽纸与涉案第6342127号"清风"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且商品外包装及商品本身上使用与涉案第6342127号"清风"商标相同的标识,但两者在外观、质量上具有明显差别,应认定为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告晨某超市提供了交易账单,可以证明其所销售的抽纸系通过淘宝平台"博恩挚爱"店铺(淘宝会员名sunjingjia1020,真实姓名:孙某佳)购买并支付了对价。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无为县石涧晨某超市立即停止侵害原告金某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清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赔偿原告维权合理开支1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法律风险防范核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给广大经营者敲响了警钟:进货时留好"小票"可能省下大麻烦

很多小超市老板可能会想:"我又不是故意卖假货,是从正规渠道买的,凭什么要我负责?"但法律不是这么算账的。在这个案子里,晨某超市确实不知道卖的是假"清风"纸巾,是从淘宝上"正经"店铺买的,最后法院也免除了他们赔偿14000元经济损失的责任。但为什么还是被判赔1000元?因为他们没做到最关键的一点——完整保留进货凭证

法院认可了晨某超市的"合法来源抗辩",免除了赔偿损失的责任,但只认可了1000元公证费(因为有发票),而不认可5000元律师费(因为没提供证据)。这告诉我们:
1️⃣ 进货"小票"不能丢:无论从线上还是线下进货,必须保存好交易记录、付款凭证、供应商信息。晨某超市幸运地提供了淘宝订单,证明了商品来源,否则可能要赔14000元损失!
2️⃣ 凭证要"全"更要"真":淘宝订单截图可能不够,最好保留供应商营业执照、商品质检报告等。如果凭证造假或不全,"不知情"的借口法院不会买账。
3️⃣ "不知情"不等于"零成本":即使证明自己是善意销售,也得承担权利人的维权合理开支(公证费、律师费等)。本案中就因为没提供律师费发票,5000元没要回来。

特别提醒:很多个体工商户觉得"进货量小无所谓",但侵权索赔不分大小!去年全国商标侵权案平均索赔额超2万元,而90%的败诉商户都是因为拿不出完整进货证据。记住:"正规渠道"不等于"合法来源"——从拼多多、1688等平台进货,必须核实卖家资质;线下批发更要索要盖章的进货单。否则一旦被起诉,停业整改+赔偿费用,小本生意可能直接伤筋动骨。

一句话防坑指南:每次进货,三件事必做——查卖家执照、留付款记录、索要盖章单据。这些"麻烦事"花不了5分钟,但能保住你一年的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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