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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原投资人仍需承担商标侵权赔偿责任-通城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赤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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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3)鄂1222知民初21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经审理查明:
一、关于某乙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相关事实
2005年2月14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K.P.某丙公司注册第34213号" "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第25类:服装等,有效期自2005年2月14日至2015年2月13日止。2011年7月12日,注册人变更为某乙有限公司,后有效期续展至2025年2月13日止。
2005年4月7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K.P.某丙公司注册第347
号" "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第25类:服装等,有效期自200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6日止。2006年4月4日,注册人变更为某乙有限公司,后有效期续展至2025年2月13日止。
2015年5月21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某乙有限公司注册第12675**号" "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第25类:服装等,有效期自201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止。

二、关于被诉侵权行为相关的事实
1、福建省厦门市云尚公证处(2022)证字第号公证书记载:2022年3月2日、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6日,广州市某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聪利用本处公证云平台取证功能。公证云账号"heruiip666@heruip666666"(注册人:陈某聪)于2022年3月2日,通过本处"公证云"平台中的"见证实录"功能对其在某某上淘宝平台网店名称为"UA瑜伽折扣(掌柜:碧儿内衣)"购买相关涉嫌侵权商品及察看相关物流信息等的过程进行实时保全。保全取得的证据文件实时存入本处服务器,交由本处保管,证据文件自生成之时起未被修改,与当日当时页面内容相符。
叶某鑫于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6日在本处,在本公证员的监督下,对本处于2022年3月6日收到并保存的投递单编号为"75859178134071"(中通速递)的邮件(包裹)进行确认,拆开该邮件(包裹),对内装物品进行察看。察看结束后,本公证员使用本处封条及证物封存专用胶带对证物进行密封(上述证物自本处收到之日起至封存之日止由本处保管),并赋予证物编号:FJXMYS202200006316。上述过程中,叶某鑫(公证云账号"***32")通过本处"公证云"平台"手机拍照"功能拍摄照片35张。
公证书所附照片显示,某庚店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为此原告公证购买了其中3款的侵权产品,付款376元,具体如下:1、"安某玛瑜伽裤女秋冬加高腰提臀健身裤高弹紧身速干健身服跑步外穿",该款产品公证时已售900+件,单价156元,销售额达140400元以上。2、"新款安某玛短裤女T恤跑步速干透气健身上衣弹力紧身瑜伽运动服夏",该款产品公证时已售400+件,单价102元,销售额达40800元以上。3、"新款安某玛瑜伽裤女裸感跑步外穿速干透气运动显瘦提臀健身长裤潮",该款产品公证时已售100+件,单价118元,销售额达11800元以上。上述销售额共计193000元。此次公证费755元有发票。

2、福建省厦门市云尚公证处(2022)证字第号公证书记载:2022年2月26日、2022年3月2日、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17日,广州市某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聪利用本处公证云平台取证功能。公证云账号"heruiip666@heruip666666"(注册人:陈某聪)于2022年2月26日、2022年3月17日,通过本处"公证云"平台中的"见证实录"功能对其在某某上淘宝平台网店名称为"某戊店(掌柜:薇涛投资)"购买相关涉嫌侵权商品及察看相关物流信息等的过程进行实时保全。保全取得的证据文件实时存入本处服务器,交由本处保管,证据文件自生成之时起未被修改,与当日当时页面内容相符。
叶某鑫于2022年3月2日、2022年3月8日在本处,在本公证员的监督下,对本处于2022年3月2日收到并保存的投递单编号为"75858098226856"(中通速递)的邮件(包裹)进行确认,拆开该邮件(包裹),对内装物品进行察看。察看结束后,本公证员使用本处封条及证物封存专用胶带对证物进行密封(上述证物自本处收到之日起至封存之日止由本处保管),并赋予证物编号:FJXMYS202200005941。上述过程中,叶某鑫(公证云账号"***32")通过本处"公证云"平台"手机拍照"功能拍摄照片43张。
公证书所附照片显示,某庚店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为此原告公证购买了其中3款的侵权产品,付款372.48元,具体如下:1、"新款安某玛假两件速干瑜伽裤运动裤女跑步健身裤弹力紧身透气秋冬",该款产品公证时已售600+件,单价128元,销售额达76800元以上。2、"新款安某玛瑜伽裤女高腰提臀速干健身服跑步外穿运动紧身弹力长裤",该款产品公证时已售200+件,单价128元,销售额达25600元以上。3、"新款安某玛瑜伽服健身上衣女聚拢带胸垫防震跑步速干文胸长袖秋冬",该款产品公证时已售200+件,单价128元,销售额达25600元以上。上述销售额共计128000元。此次公证费758元有发票。

2023年11月9日某乙有限公司出具《鉴定证明》,称涉案被诉侵权产品面料、标识、图案与正品不同,且做工粗糙,并非某乙有限公司或其授权生产商生产,为假冒产品。庭审中,本院组织当事人对公证实物进行了现场拆封,实物为2纸盒包装,每盒3件共6件内衣。某乙有限公司经比对认为,上述包装盒、包装袋和标签上面印有的" "图形、衣服上面印有的" "与某乙有限公司第34213号、第347号商标相同,比对意见与某乙有限公司出具《鉴定证明》基本一致。

某乙有限公司称本次维权合理费用,购买被诉侵权产品支出748.48元(376元+372.48元),公证费用1513元(755元+758元),律师费用2000元,上述合计4261.48元有发票,另差旅费3000元没有提供发票。

另查明,浙江某某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查询单显示淘宝平台"UA瑜伽折扣(掌柜:某某内衣)"店铺入驻人为被告赤壁某甲百货店,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陈某;淘宝平台"某戊店(掌柜:某某投资)"店铺入驻人为被告赤壁何某店,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陈某。故某乙有限公司向本院起诉陈某、赤壁某甲百货店、赤壁何某店,因赤壁某甲百货店、赤壁何某店于2023年月19日注销登记。诉讼中,某乙有限公司撤回对赤壁某甲百货店、赤壁何某店的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陈某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删除侵权链接;赔偿某乙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7万元;驳回某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常识:个人独资企业即使注销了,原投资人仍然要为企业的侵权行为"买单"。在本案中,陈某作为赤壁某甲百货店和赤壁何某店的投资人,虽然在诉讼期间把店铺注销了,但法院最终还是判决他个人赔偿7万元。

对企业经营者来说,这个案例提示了几个关键的法律风险点:

第一,别以为改个名字就能"搭便车"。案例中的店铺用了"UA瑜伽折扣"、"安某玛"等字样,明显是想蹭知名品牌"UNDER ARMOUR"的热度。法院认定,只要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就构成侵权。企业卖货时,千万别用"耐克风"、"阿迪同款"这样的描述,更不能直接模仿知名品牌商标,哪怕只是改一个字或一个字母。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有限责任"。很多小企业主以为,开了公司(企业)后,责任就仅限于企业资产。但个人独资企业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注销后,原投资人对存续期间的债务仍要负责,最长可达5年。所以,别以为把店关了就能躲过侵权赔偿。

第三,销售额越大,赔得越多。本案中,两个店铺的侵权商品销售额合计超过32万元,虽然最终赔偿7万元(含维权费用),但如果销售额更高,赔偿金额也会大幅增加。法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会考虑侵权规模、主观恶意等因素。小商家可能觉得"卖点仿品赚点小钱没关系",但一旦被起诉,可能面临远超预期的赔偿。

第四,网络销售更要规范经营。在淘宝、拼多多等平台开店,一定要用真实身份注册,不要用"XX折扣""XX专营"等容易混淆的名称。平台查询记录就是确凿证据,能直接找到实际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务必保留正规进货凭证和授权文件,万一被控侵权,可以证明自己是"不知情的销售者",可能免除赔偿责任。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1. 自查商标使用:定期检查店铺名称、商品描述、包装标识是否可能侵犯他人商标权。不确定时,可以找专业机构查询。

  2. 进货要留证据:即使是小本经营,也要向供应商索要正规发票和授权书,保留完整交易记录。这是被诉侵权时最重要的"护身符"。

  3. 注销前处理纠纷:如果企业有潜在侵权问题,不要想着"一注销了之"。应在注销前妥善解决可能的法律纠纷,否则5年内都可能被追责。

  4. 重视小额侵权:不要觉得"就卖了几百元仿品,不会被发现"。现在品牌方普遍采用"公证云"等技术批量取证,一个电话就能锁定全国侵权店铺。

  5. 建立合规意识:给员工做简单培训,明确哪些宣传语、标识不能用。比如"正品保障"要用在有授权的商品上,"同款"描述要谨慎使用。

记住,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格,"山寨"、"高仿"的生存空间正在急剧缩小。企业经营者要转变观念:合法经营虽然前期投入大,但长远来看才是真正的"省钱之道"。一时的"捷径"可能带来数倍的损失,还可能让自己背上个人债务。在市场竞争中,诚信和创新才是企业最可靠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