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贷款电子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借款人不得以电子签约为由逃避还款责任 - 庐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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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124民初648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7月,徐某通过线上申请办理中国某行"裕农快贷-农户信用快贷"借款,并与某行庐江支行签订了《"裕农快贷-农户信用快贷"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40202****263382),借款人为徐某。合同同时约定: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2022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4日,借款额度为170220元,在借款期限内,贷款利率(年利率3.95%)保持不变;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50%(即5.925%);约定还款日为借款额度到期日,对于借款人未按时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贷款人宣布全部或部分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拖欠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规则计算出的逾期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合同签订后,某行庐江支行依徐某申请向其发放借款170220元。因徐某未按期限足额偿还借款,截至2023年8月19日,扣除已还利息23.83元,徐某尚欠某行庐江支行借款本金170220元,利息6253.91元、罚息900.37元。另,某行庐江支行实际支付本起案件律师代理费149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徐某需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归还某行庐江支行借款本金170220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后续利息以17022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925%计算至实际给付日),同时支付律师代理费149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的大部分。
三、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手机上点几下签的电子合同,和白纸黑字的纸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很多人有个误解:"我没在纸质合同上签字,只是在手机上点了几下,不算数吧?"但本案中法院明确说:NO!只要是你自己登录、自己操作、自己完成签约流程并拿到了钱,就说明你已经阅读并同意了合同内容,必须按约还款。
对企业老板来说,这个案例特别重要,因为它揭示了三个关键点:
1. 电子合同不是"空气合同",完全可以打官司!
某行庐江支行没有和徐某签纸质合同,全是线上操作,但法院照样支持了银行的全部诉求。现在很多企业做电商、APP服务、线上签约,担心"电子合同没法律效力",其实只要流程规范,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效力完全一样。
举个例子:
你开个网店,客户在你APP上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后下单付款,这就形成了有效合同。如果客户不付款,你完全可以拿着这些电子记录去法院告他!
2. 客户不能说"我没看清条款"就赖账
徐某可能想:"我就是随手点了几下,哪有时间看那么多条款?"但法院认为:既然你完成了签约操作并拿到了贷款,就说明你已经同意了合同内容。所以,企业做线上业务时,一定要让客户有明确的"确认"动作,比如必须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不能把重要条款藏在小字里。
3. 律师费、催收费这些"讨债成本"可以要回来
本案中,银行不仅追回了本金利息,还让徐某承担了1490元律师费。这说明,只要在合同里写清楚"违约方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诉讼费",这些钱你都能要回来!不然打官司光律师费可能就比欠款还多,太亏了。
给企业的3个实操建议:
✅ 电子签约流程要"留痕"
- 确保客户必须点击"同意"才能继续操作
- 保存完整的操作记录(时间、IP地址、操作步骤)
- 重要条款要用加粗、弹窗等方式突出显示
- 别学某些APP把"同意条款"预设为勾选状态,这样可能被认定无效
✅ 合同条款要"说人话"
- 利率、罚息、违约金这些数字要写得清清楚楚
- 别用"按相关规定执行"这种模糊表述,直接写"年利率3.95%,逾期罚息上浮50%"
- 律师费承担条款单独列一条:"因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
✅ 证据保存要"有备无患"
- 借款发放、还款记录实时更新并备份
- 催收通知要通过短信、APP消息等留痕方式发送
- 客户联系信息要定期确认,避免"找不到人"
现在很多企业担心线上业务风险大,其实只要操作规范,电子业务的法律风险完全可控。关键是要把签约流程做扎实,别等到出事了才后悔"当时没留证据"。
小提醒: 如果你企业经常做线上签约、贷款业务,建议定期请专业律师审查你的电子合同流程。毕竟,1块钱的预防胜过100块钱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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