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不等于债务消失,交易证据必须完整留存 - 蚌埠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主,你是否以为“公司破产了,欠款就不用还了”?这个真实案例彻底打破这种误区!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破产不是“免债金牌”,日常交易中稍不留神,就可能让你的货款打水漂。看完这篇,马上检查你的合同管理漏洞!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案号:(2025)皖0304民初396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安徽某公司因承建蚌埠市融耀新禹小区项目,与蚌埠某公司怀远分公司签订混凝土供应合同。合同履行中,安徽某公司要求蚌埠某公司怀远分公司额外向禹会区保障房项目供货,但货款仍计入融耀新禹小区项目。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蚌埠某公司怀远分公司持续供货,双方每月对账确认。2024年4月对账单显示欠款484979.24元,安徽某公司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李某”签字确认。
2024年6月,蚌埠某公司怀远分公司就欠款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安徽某公司支付700余万元货款及利息(但未处理本案484979.24元)。2024年8月,蚌埠市中院裁定受理安徽某公司破产清算。
法院判决:确认蚌埠某公司怀远分公司对安徽某公司享有货款484979.24元及利息2567元的普通债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破产不是“赖账护身符”,证据链才是救命稻草!
这个案子表面是“破产欠款纠纷”,实则是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对方破产≠你的钱打水漂,但证据不全=主动放弃债权!
安徽某公司破产后耍了个“花招”:咬定对账单上的公章是假的、签字是冒用的,想借此赖掉近50万货款。但法院为什么没信?关键在三点:
- 证据环环相扣:微信群聊记录证明供货指令真实(比如“保障房项目混凝土计划群”的通知)、发货单显示货物已送达、每月对账单持续确认——形成完整证据链,单个文件真假争议不影响整体事实。
- 破产不“免责”:企业破产只是换人管钱,原有债务依然有效。就像你借朋友钱,朋友搬家了不等于欠债消失,管理人必须核实真实债务。
- 内部管理问题≠你能赖账:安徽某公司说“公章没备案可能是假的”,法院直接驳回:这是你自己的管理漏洞,不能坑老实做生意的供应商!
企业必须立刻自查的3个风险点:
✅ 对账别图省事:
每月必须拿到对方盖章签字的对账单(哪怕微信确认也要截图)。本案中,蚌埠某公司怀远分公司因坚持每月对账,48万货款才被法院认可。如果你只有发货单没对账单?破产时90%的债权会被驳回!
✅ 沟通记录全保存:
本案微信群记录成了“救命证据”。现在用微信谈生意太普遍,但很多人发完就删!记住:所有项目群、邮件、短信都是“隐形合同”,务必定期备份到电脑或云盘。
✅ 别拖到破产才要钱:
安徽某公司6月被仲裁,8月就破产了。如果你等对方“快不行了”再行动,钱早被优先债权人分光!建议:账期超3个月未付款,立即发律师函催收——早一步行动,多一分保障。
征和提醒: 企业经营如开车,法律风险就是“隐形路障”。我们服务的客户常说:“早让律师把关合同,哪会等到破产打官司!”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定制 “极高的性价比” 法律顾问服务,从合同审核到债务管理全程护航。更推出 “先试用满意后付款” 体验模式——首月0元体验风险排查,真正让您“看得见效果,花得值每一分”!
小贴士: 今天起做两件事:1. 翻出最近3个月的供货单,检查是否都有客户签字;2. 给业务员开个会:“聊天记录不准删,删一条罚50元”。防风险不在花大钱,而在这些小动作!
(注:本文案例已按规范匿名化处理,人名用“张某”“李某”替代,企业名用“蚌埠某公司”“安徽某公司”等表述,核心事实与判决逻辑完整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