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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担保条款不明确企业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怀远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怀远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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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321民初797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5年10月30日,杨某、怀远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朱某出具1000000元借条一张;2016年9月27日,经结算,杨某、怀远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向朱某出具420000元借条一张。张某作为担保人在2016年9月27日杨某、怀远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朱某出具的借条担保人处签名。借款以现金方式交付,实际收到借款1000000元,约定月利率2%,但未约定还款期限和保证期限。剩余借款本金420000元未予偿还,仅在2022年7月-8月期间偿还10000元借款利息。

法院判决怀远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偿还朱某借款本金42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本金4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6年9月27日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之后按年利率14.2%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已偿还的10000元利息予以扣除),同时判决张某对这笔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核心观点和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隐藏着企业经营中极易忽视的法律"陷阱"。很多老板以为"在借条上签个字没什么大不了",但法律可不是这么认为的。本案最核心的风险点在于:担保条款约定不明,直接导致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来说,张某在借条上只是简单签了个名,没有写清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结果法院直接认定她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朱某可以直接找张某要钱,而不需要先找怀远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要钱。很多企业负责人可能觉得:"我只是帮朋友签个字,应该没问题",但法律上,这种"好心帮忙"可能让你一夜之间背负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债务!

给企业的三大风险防范建议:

  1. 担保条款必须写清楚
    作为担保人,在签任何担保文件前,务必明确写清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只写"担保"二字,没有具体说明,法律默认就是"连带责任",风险极大。建议加上"本人仅在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这类表述,才能有效降低风险。

  2. 大额借款慎用现金交付
    本案中100万元借款是通过现金交付的,虽然法院认可了,但实践中非常危险。建议企业:

    • 超过5万元的交易尽量使用银行转账
    • 转账时备注"借款"字样
    • 收到现金后立即写收条"已收到现金XX元"
      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才有充分证据证明款项已交付。
  3. 及时应诉,别当"缩头乌龟"
    怀远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选择不出庭,结果直接败诉。记住:收到法院传票后,7天内必须提交答辩状,即使你觉得自己没理,也应该出庭说明情况。放弃应诉等于把胜诉机会拱手让人!

此外,借款不约定还款期限也是大忌。本案中因为没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可以随时要钱,企业措手不及。建议企业借款时:

四、专业法律顾问助您规避风险

企业在经营中难免遇到各种法律问题,一个疏忽就可能带来巨大损失。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企业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在零风险的情况下体验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无论是合同审查、风险预警还是纠纷处理,我们都能帮您把法律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让企业经营更加安心、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