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未登记企业将丧失优先受偿权-枣阳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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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鄂0683民初160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9月6日,雄风知足堂(经营者为李某奎)与湖北某银行枣阳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175万元,期限12个月,年利率8%。枣阳市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日,某甲公司与李某奎、李某会、吴某国、李某慧、李某、武汉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武汉某商贸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湖北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丙公司)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各方作为反担保人,以李某奎和李某会共有的房产、李某慧名下土地及房产等提供抵押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9年9月3日,各方还签订了《房产、土地抵押反担保合同》,明确抵押物范围。
合同签订后,银行向雄风知足堂发放贷款175万元。后因雄风知足堂未按期还款,银行起诉至法院。2021年12月15日,法院判决雄风知足堂偿还借款本金174.84万元及利息,某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3月9日,法院从某甲公司账户划扣174.84万元用于代偿。另查明,雄风知足堂(个体工商户)已于2021年12月3日注销,经营者为李某奎;某乙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均为李某奎;某丙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奎,持股99.24%。
法院判决结果:
- 李某奎向某甲公司支付代偿款174.84万元及利息(自2023年3月9日起按LPR四倍计算);
- 李某奎支付律师费1万元;
- 某甲公司对李某奎、李某会抵押的枣阳市某路某幢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享有优先受偿权;
- 李某会、吴某国、李某慧、李某、某乙公司、武汉某商贸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某丙公司仅对抵押物处置后仍不足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 驳回某甲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抵押不登记=白忙一场!
这个案例看似是担保公司追债成功,实则暗藏大坑——某甲公司明明收了7份反担保抵押,却只对1套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余6项抵押因未办登记全部"打水漂"!企业老板们注意了:抵押不登记,等于没保障,这是本案最痛的教训,也是90%中小企业容易踩的雷区。
为什么企业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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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1:以为签了合同就高枕无忧
某甲公司与反担保人签订了《房产、土地抵押反担保合同》,约定用李某慧的2处房产、1块土地等作抵押。但法院明确指出:只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枣阳市某路某幢)才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余未登记的抵押权根本不存在!《民法典》白纸黑字规定:房产、土地抵押必须登记才生效。签100份合同不如登1次记,企业千万别被"合同在手"的假象迷惑。 -
坑2:混淆"抵押"和"质押",财产类型搞错
合同中约定用"雄风知足堂经营权"和"足浴设备"作抵押,但经营权属于权利质押(需登记或交付),设备属于动产抵押(需登记)。企业常犯的错误是:
✘ 把设备写成"抵押"却未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登记;
✘ 用经营权作担保却未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结果就是:法院直接认定这些"担保"无效,某甲公司只能干瞪眼! -
坑3:个体户注销≠债务消失,老板终身背债
李某奎以为注销个体工商户"雄风知足堂"就能甩掉债务,但《民法典》规定:个体户债务由经营者个人财产承担。他不仅被追偿174万元,连带妻子李某会的共有房产也被执行。企业若用个体户名义经营,老板家庭财产将面临无限风险!
3招教你守住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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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必登记,3步走稳不踩坑
- 房产土地:立即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抵押登记(像本案中枣阳市某路房产);
- 机械设备: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线上登记;
- 股权/经营权: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切记:签完合同24小时内完成登记,否则对手转移财产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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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转型公司,隔离个人风险
本案中李某奎因个体户注销仍被追债。建议:
✅ 年营收超50万的企业,务必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哪怕1元注册资本);
✅ 用公司名义签合同、开账户,避免个人财产混同。
小贴士:注册公司成本不到500元,但能保住你的房子、存款! -
反担保要"三查一核"
- 查财产:要求抵押人提供不动产权证、设备购买发票;
- 查登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是否已抵押;
- 查身份:个体户注销后必须追加经营者为被告(像本案李某奎);
- 核合同:动产抵押写"质押",权利担保写"抵押",术语错一字全盘皆输。
真实案例教训:去年武汉某餐饮公司为朋友借款做担保,收了对方2套房产"抵押",因嫌登记麻烦未办理。结果朋友转移房产,法院直接驳回优先受偿请求,公司损失200万元!而本案中某甲公司因1套房产登记成功,至少收回部分代偿款。
企业老板们记住:担保不是"写个字"那么简单,登记是生命线,混同是催命符。签任何担保合同前,务必让法务或律师确认"财产是否可登记、手续是否完备"。省下登记费,可能赔掉整个企业——这堂174万元的课,值得所有企业主警醒!
(注:本文根据真实判例改编,人物及企业名称已做脱敏处理。企业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