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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不签合同损失近万元难追回 - 凤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凤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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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126民初620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6年11月30日,安徽某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确定为临淮关部分道路交叉口交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单位,成交价383000元、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质保期贰年。2017年2月10日,凤阳县临淮关镇人民政府与安徽某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增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项目名称:临淮关部分道路交叉口交通设备采购及安装增量工程;项目内容:临淮关部分道路交叉口交通设备采购及安装增加标志标牌标线等工程量;合同总金额41608元;支付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三个月试运行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下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0日内结清。上述增量工程由安徽某阳路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实际施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2017年12月18日,安徽某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就临淮关部分道路交口交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向凤阳县临淮关镇人民政府开具发票一份,发票载明:金额362912.82元、税率17%、税额61695.18元、价税合计424608元。2017年12月21日,安徽某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凤阳县临淮关镇人民政府申请付款,《政府采购验收付款申请表》中载明合同(决算)金额424608元、申请支付金额382147.2元。2019年2月3日,安徽某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项目收到财政转账支付的382000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令安徽某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安徽某阳路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工程款31401.59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103元、被告负担317元。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背后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没签书面合同,白干还少拿钱!我们拆开讲讲,帮企业避雷:

1. 不签合同=自己挖坑,钱难追回
路达公司明明干了活,却只拿到3万多元(比合同少1万),原因很简单:拿不出和科力公司的分包合同!法院说:“你说你们有分包关系?证据呢?”结果只能按“公平原则”硬算——把增补合同的税款(6045.61元)先扣掉,再抹平其他费用。现实中,很多小企业觉得“都是熟人”“口头说好就行”,但一打官司,没纸面证据=没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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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府《说明》为啥不作数?签字盖章是底线
路达公司拿着临淮关镇政府的《说明》(说“钱已付给科力公司”),法院却说“无效”——因为没经办人签名,也没有银行流水佐证。政府文件尚且如此,企业更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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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税务问题别忽视,一分一厘都算钱
本案中,增补合同的41608元是“含税价”,但路达公司没在合同里约定“税谁承担”。结果科力公司开发票时,把17%的税(6045.61元)算进总成本,法院直接从工程款里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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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总结:工程分包不签合同、不盯证据、不问税务,到头来辛苦钱可能打水漂!尤其小企业,别图省事,该签的合同一页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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