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必须全面履行所有义务,否则可能被扣减货款 - 长垣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豫0783民初503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0年3月1日,新乡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农业公司”)、长垣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设公司”)、长垣市常村镇人民政府签订《金银花苗供应和金银花回购合同》。合同约定:某农业公司向某建设公司供应0.8公分以上长封1号苗60000株(单价10元)、长封2号苗60000株(单价10元)、长封3号(紫)苗500棵(单价30元),以上共计1215000元。交货日期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28日,某建设公司提前一天通知供货地点,某农业公司配送至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某建设公司应在某农业公司提供各村总数量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苗款(一次性结清第一期款项)。同时,某农业公司需提供三年红蜘蛛及白粉病的防治药品,并在合同期内提供病虫害防治及施肥技术指导服务;收获后,某农业公司应按约定质量标准回购金银花。合同自签订日起有效期5年,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违约方需赔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实际履行中,某农业公司交付了单价10元的金银花苗135988株、单价30元的金银花苗500株,某建设公司支付了682726元。但某农业公司未提供红蜘蛛及白粉病的防治药品,未进行病虫害防治及施肥技术指导,也未按约定回购金银花。
法院判决结果:某建设公司需支付某农业公司货款453217.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55780.94元;驳回某农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10%的合同总价款违约金)。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签合同时别只盯着“收钱”或“交货”,所有约定的义务都得做到位,否则可能被对方“反杀”——货款被扣、违约金打水漂!
为什么某农业公司明明送了苗,却只拿回70%的货款?原因就两个字:不全。
- 合同义务是“打包”的,不是“挑着干”: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某农业公司不仅要送苗,还得提供3年病虫害药品、技术指导,最后还要回购金银花。可它只干了“送苗”这一件,其他全撂挑子。法院认为,这些服务直接关系到村民能不能种出金银花赚钱(合同的根本目的),所以某农业公司违约在先。结果呢?货款从64万多元直接砍到45万元。
- 违约金条款不是“万能保险”:某农业公司主张“10%违约金”,但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的是“擅自解除合同时才赔”。可实际上,合同没被解除,只是双方互相“躺平”不干活了。法院一查,这条件不满足,违约金直接驳回!最后只按银行利息算了点逾期付款的补偿。
企业避坑指南(非法律人士也能看懂):
-
签合同前,把“活”拆清楚:
别光看价格和交货时间!像本案的“单价10元/株”,表面是苗钱,实际包含了后续3年服务。企业签合同时一定要问:“这个价格到底包啥?不干后续服务会不会影响付款?” 建议在合同里分项列明(比如“苗款8元+技术服务费2元”),避免模糊表述。 -
履行合同时,留痕比嘴硬管用:
某农业公司说“我提供了服务”,但没证据;某建设公司说“苗子不达标”,也拿不出专家鉴定。记住:微信记录、签收单、服务照片,都是救命稻草! 比如送药品时让对方签收单,技术指导时拍视频存档。否则打官司就是“我说你没干”“你说我干了”,法院只能按证据判。 -
政府当“见证人”?别天真!:
本案常村镇政府在合同上签字,但法院说它只是“牵线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提醒企业:如果政府不是实际付款方或收货方,千万别把它当“靠山”! 合同主体只认真正干活的公司,签字前务必确认“谁付钱、谁担责”。 -
违约金条款要“对症下药”:
本案的10%违约金只针对“擅自解约”,但纠纷是“部分违约”。企业写合同时,把常见风险全列进去:比如“逾期付款按日付0.05%利息”“不提供服务扣减XX%货款”。别用“一刀切”的条款,否则可能像某农业公司一样,钱没要到还白交诉讼费。
最后划重点:合同不是“签完就完事”,而是“干完才安心”。企业别学某农业公司——苗送到了就以为大功告成,却忘了后面还有3年“售后服务”。结果不仅钱少拿20万,还丢了客户信任。做生意要算长远账:全面履约不是“多此一举”,而是保住钱袋子的底线!
征和律师事务所小贴士
企业总担心法律顾问“贵”“用不上”?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服务——先试用1个月,您满意再付款!专业团队帮您审核合同、预警风险,让您签得明白、干得踏实。用法律护航生意,才能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