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入住后拒付尾款,法院判决仍需支付但预留质保金-禹州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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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081民初279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4日,燕某作为甲方,禹州某甲公司作为乙方签订装修合同,约定由禹州某甲公司为燕某在禹州市进行室内装修,全包方式,总价款12万元,施工期100天。合同明确约定:工程竣工后,乙方需通知甲方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清全部价款;若甲方未验收就提前搬入家具或入住,视为默认验收合格,相关损失由甲方负责。双方还约定装修质保期为5年。
禹州某甲公司施工完毕后,燕某于2024年3月26日搬入家具,同年5月正式入住。截至目前,燕某已支付9.6万元,剩余2.4万元以"墙面开裂、柜子开胶、地板不平、甲醛味大"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2025年3月,禹州某甲公司将燕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尾款。
法院判决:燕某需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禹州某甲公司2万元,同时驳回原告索要全部2.4万元的请求。因房屋尚在5年质保期内,法院为保障双方权益,酌定预留4000元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再另行处理。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给装修企业提了个醒:客户住进新家≠尾款稳了!法院虽然支持了要钱的主张,但巧妙地用"预留质保金"平衡了双方利益。很多老板以为"客户搬进去就等于认可质量",结果尾款被卡住才傻眼。
企业要特别注意3个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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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环节不能"走过场"
就像买手机要当场验货一样,装修完工必须让客户签字确认验收单!本案中燕某直接搬家具入住,看似默认合格,但因缺少书面验收记录,禹州某甲公司无法彻底证明"客户已认可质量"。正确做法:验收时拍照留证,微信同步发送:"燕女士,今日验收完毕,墙面/地板等均按合同完成,您签字确认后我们将安排尾款支付。" -
质保条款要"写得细、留得巧"
合同里只写"保修5年"太模糊!法院只能自己判断该扣多少质保金。正确做法:- 明确比例:如"尾款10%(1.2万元)作为质保金"
- 限定范围:"仅保修施工质量问题,人为损坏不保"
- 设定时效:"小问题48小时内响应,质保金2年后无息退还"
这样既让客户安心,又避免尾款被无限期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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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问题别拖成"大麻烦"
燕某提到的"墙角开胶"这类小问题,本可快速修复,却因未及时处理变成拒付理由。正确做法:- 建立售后快速响应机制:接到反馈24小时内上门
- 修完必留记录:"3月15日修复客厅墙角开胶,客户签字确认"
- 定期回访:入住1个月、3个月主动联系,提前化解隐患
特别提醒:别把鸡蛋放一个篮子里!工程款建议分四阶段收:
- 开工付30%(3.6万)→ 保障基础成本
- 水电完工付30%(3.6万)→ 避免中期停工风险
- 墙面完工付30%(3.6万)→ 控制大项质量
- 验收后付10%(1.2万)→ 作为质保金
这样即使尾款有点问题,企业也不会血本无归。
四、结语
装修行业利润薄,一次尾款收不回,可能整年白忙活。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打造"合同+流程+证据"三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从签约模板到验收话术,让您接活更安心。我们的法律顾问服务有极高的性价比,提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灵活模式,真正解决企业"请法律顾问贵、用不上"的痛点。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才能把精力放在核心业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