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占用农地后未妥善处理需承担补偿责任-林州排除妨害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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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排除妨害纠纷
案号:(2025)豫0581民初157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因某供电公司建设的安阳林州东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途经林州市龙山街道某村,需在该村占地修建铁塔5个,其中一个铁塔建在郭某家以及地邻家的承包地中。某供电公司将上述工程发包给安阳某有限责任公司,由某林州分公司进行施工。建在郭某家承包地中的铁塔将该地块分隔为南北二部分,致使农用机械无法在该地块南北方向通行。该铁塔基坑内及基坑边缘的土地现有塌陷。
郭某曾于2023年起诉某林州市供电公司、林州市龙山街道某村村民委员会,法院判决村委会支付郭某5210.1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郭某认可,2019年、2020年度的青苗补偿费村委会已发放给他。
法院判决:某供电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将铁塔基坑填平,并在十日内支付郭某补偿款6000元,驳回郭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核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是农民与电力公司的纠纷,实则给所有涉及土地占用的企业敲响了警钟。很多企业以为只要和村委会签了补偿协议、付了钱,就万事大吉了,但实际情况远没这么简单。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企业该如何避免这类"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情况。
第一,补偿不能只走"集体路线",还得落实到个人头上
某供电公司辩称已与村委会签了补偿协议并全额付款,认为自己义务已尽。但法院没买账!原因很简单:村委会收了钱,不一定能把所有权益都补偿到位。就像你租了整栋楼,跟房东签了合同,但如果每个租户有特殊需求(比如一楼商户需要专用通道),你只跟房东沟通是不够的,还得直接和租户协商。
企业该怎么做:
- 在项目启动前,不仅要和村委会/集体组织签协议,还要逐一核实实际土地使用者(尤其是承包经营权人)
- 针对可能产生的特殊影响(如通行受阻、土地分割),提前制定个性化补偿方案
- 保留与每位权利人的沟通记录和补偿凭证,别让"中间环节"掉链子
第二,"建完就走人"是大忌,土地恢复要彻底
本案中铁塔基坑长期未填平,导致土地塌陷,直接影响耕种。法院明确指出这是"妨碍",必须整改。很多企业觉得主体工程完工就结束了,却忽略了施工后的土地恢复工作,结果几年后被"秋后算账"。
企业该怎么做:
- 把土地恢复纳入施工验收标准,和主体工程"同进同出"
- 对可能影响通行、灌溉等长期使用功能的设计,提前规划解决方案(如预留通道、加固地基)
- 施工结束后留专人跟进3-6个月,确保不影响后续使用
第三,别把"重复起诉"当挡箭牌,一次性解决问题最划算
郭某之前已起诉过一次,但这次换了被告(起诉供电公司而非村委会),法院认为不构成重复起诉。这意味着企业如果没把问题彻底解决,很可能被"反复纠缠"。
企业该怎么做:
- 面对纠纷时,别只盯着"这次告的是谁",要深挖根源问题
- 补偿方案覆盖所有潜在影响(比如本案中通行问题),别留"尾巴"
- 建立项目终身负责档案,即使工程结束多年,也能快速调出完整记录应对新诉求
特别提醒工程建设类企业:
本案中施工方(某林州分公司)完全没被追责,因为法院认定它只是"干活的",责任在发包方(某供电公司)。但现实中,如果施工不规范导致问题,总公司照样会找你索赔!所以分公司也要做好三点:
1️⃣ 严格按设计施工,留存过程影像
2️⃣ 发现设计可能引发后续问题(如铁塔位置阻碍通行),及时书面提醒总公司
3️⃣ 与土地权利人直接交接时,必须有总公司书面授权
四、征和律师事务所的贴心建议
这类案件看似"小纠纷",但处理不当可能演变成持续数年的拉锯战,光律师费就远超当初应补的几千元。作为专注企业法律服务的团队,我们建议企业:把法律风险防控做在项目启动前,而不是纠纷发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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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占用、工程建设类纠纷往往有迹可循,提前一步预防,就能省下十倍成本。别等到法院传票来了,才想起法律这道"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