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能以房屋轻微漏水为由拒付租金否则将被认定根本违约-荆门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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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802民初328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8年9月30日,荆门凤凰某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某店")与荆门某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店")签订《荆门某店室内游泳池出租合同》,约定某店承租凤凰某店位于荆门某凤凰酒店的800㎡室内游泳池场地,租期至2026年12月31日,租金从2019年起每月1.6万元并每年递增5%。合同明确约定:若某店拖欠租金超30天,凤凰某店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终止后10天内,某店必须腾退场地,否则需按原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
2024年,因某店拖欠租金,凤凰某店曾将其起诉至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24)鄂0802民初4822号民事调解书),但某店仍未履行付款义务。2025年4月,凤凰某店向某店邮寄《解除合同通知》,某店于4月12日签收。某店辩称因场地漏水无法经营,故拒付租金,并提交了2025年9月拍摄的现场照片(显示天花板有局部破损和霉斑)。
法院判决:
- 确认双方合同于2025年4月12日解除;
- 某店支付拖欠租金19.5万余元;
- 某店立即腾退游泳池场地;
- 某店按每月2.1万余元标准支付2025年4月28日起的场地占用费。
三、核心风险提示:别让"小漏水"引爆"大违约"
这个案子给所有企业提了个醒:房屋出现轻微问题时,直接拒付租金是"自杀式操作"。法院为什么没支持某店的抗辩?关键在两点:
第一,漏水≠能赖账,除非房子塌了
某店看到天花板有霉斑就停止交租,但法院认为:
- 如果只是小漏水,企业该做的是立刻通知房东维修,而不是赌气不交钱。合同里通常会约定房东维修责任,企业可以催告甚至发函要求限期修好。
- 只有房子严重漏水、完全无法经营(比如整个屋顶坍塌、泡水导致设备全毁),才能主张不付租金。但某店连漏水影响经营的证据都没凑齐——几张发霉照片,既看不出漏水程度,也证明不了停业损失。
第二,拖租金=主动送"解除合同"把柄
本案中,某店不仅拖欠新租金,连之前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欠款都没付。合同白纸黑字写明"拖欠超30天可解约",这等于给房东递了把"解约钥匙"。更可惜的是,某店本可以:
- 一边交租金一边起诉房东索赔维修费;
- 或提前协商降租、暂停支付(需双方同意)。
但单方面停付租金,直接触发根本违约,让房东合法拿回场地还倒赚占用费。
企业避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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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屋问题别"躺平"
- 立即书面通知房东(留存快递记录),要求15日内维修;
- 同步拍照/录像,记录问题对经营的影响(如停业天数、损失金额);
- 若房东拒不维修,可委托第三方维修后从租金中扣除(需提前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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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再难也要"先付后争"
- 即使认为房东违约,也先付清租金,再通过协商、诉讼索赔损失;
- 想暂缓支付?必须拿到房东书面同意,否则30天拖欠就可能丢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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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要像"拼图"一样完整
- 别只拍一张漏水照片!要持续记录:问题发现时间、影响经营的视频(如客人退订记录)、维修报价单、与房东沟通的微信/邮件。
- 关键提醒:调解书未履行=埋雷。本案某店就是因为没执行之前的调解书,导致房东直接解约。
总结:租赁中,企业最大的误区是"谁有错谁先让步"。法律只看合同约定和证据链——房东漏修一小块天花板,不等于你能白占场地;你欠一天租金,却可能丢掉整个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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