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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租赁合同欠款风险这样防!法院判决给出关键提示 - 宜都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宜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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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主,您是否遇到过客户拖欠设备租金、催款时还被反咬“威胁施工”的糟心事?别急,今天我们用一个真实案例(就在咱湖北宜都发生),手把手教您如何签合同、管收款、保权益,让欠款不再变成“坏账”。语言绝对大白话,看完您就能用上!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581民初205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5月14日,宜都某甲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甲方)与李某飞(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两台型号380的徐工挖掘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己配操作员并付工资。月租金44000元/台,租期从2024年5月14日到8月14日。租金必须在满月后先付清才能继续用设备,如果逾期付款,每天要交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另外,租期不满3个月的话,乙方得承担10000元的设备往返运费。

合同签完当天,甲方就把两台挖机运到武松高速南海工地交给乙方。到了2024年6月15日(刚好满一个月),甲方去工地要第一个月的租金,乙方当场打了一张欠条,写明:“两台挖机一共欠98000元,当天付50000元,剩下的48000元一个月内付清;如果一个月没付,后续诉讼费由李某飞负责。”但乙方当天只转了18391元,第二天又付了10000元现金,总共就给了28391元。欠条写完当天,甲方停了挖机,第二天直接把设备拉走了。

法院怎么判?简单说:李某飞必须付清剩下的69609元租金,再加1000多块违约金;但甲方要的5000元额外违约金和保全保险费,法院没支持。 其他诉求全驳回。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企业必须盯紧这3个风险点!

这个案子表面是“要钱”,实际暴露出企业常踩的3个大坑。我们一条条拆解,教您怎么提前堵漏:

1. 合同条款不能“差不多就行”——写清楚才不吃亏!

2. 催款千万别“上头”——合法停机才是硬道理!

3. 证据意识要刻进DNA——光靠嘴说等于没说!

总结一句: 租设备不是“交完货就完事”,从签合同到收尾款,每一步都要留证据、守规则。欠款别怕,依法催收;但条款模糊、催款过激,再占理也得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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