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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车辆出事故后保险公司这样赔付!-天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天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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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9006民初420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11日23时7分,吴某驾驶电驱动二轮轻便摩托车在天门市西寺路因雨天路滑摔倒在机动车道上,此时张某波驾驶小型轿车沿同路段驶来,与摔倒的吴某及摩托车相撞,造成吴某腰椎爆裂性骨折等多处损伤。经交警认定,张某波负事故主要责任,吴某负次要责任。吴某住院26天,后经鉴定为一处八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产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36万余元。

涉事车辆登记所有人为天门市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该车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此前已垫付1.8万元医疗费。

法院判决结果
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19.8万元,再按70%责任比例在商业险内赔11.5万余元,扣除已付的1.8万元后,最终向吴某支付29.5万余元;驳回吴某其他赔偿请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风险点

这个案例看似是普通车祸,却藏着企业容易踩的"深坑":

1. "车不是我开的"≠"我不用赔钱"
很多老板以为车辆挂靠公司、司机是外包的,出事就和企业无关。但本案中,天门市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作为登记车主,仍需承担连带责任。若保险公司因某些原因拒赔(比如司机无证驾驶),企业就得自己掏钱赔偿——本案伤者损失近36万元,对企业是巨大负担!

2. 保险额度不够?企业可能"裸奔"
本案因投保了100万商业险才兜住风险。但现实中许多企业为省钱只买50万甚至30万保额。按湖北标准,一个八级伤残赔偿就超28万元,若多人伤亡或豪车相撞,保额不足的部分将由企业自掏腰包

3. 责任比例认定是关键胜负手
交警认定司机负70%主责,企业才只需承担70%赔偿。但若企业未能及时保留行车记录仪视频、现场照片等证据,责任比例可能从"主责"变成"全责",赔偿额直接翻倍!

给企业主的3条保命建议

  1. 保额宁高勿低:营运车辆建议投保商业三者险≥200万元(本案100万刚够用,但一线城市豪车事故500万都不够赔);
  2. 管好"方向盘":定期核查司机驾驶证状态,雨雪天强制要求安装防滑链,行车记录仪视频至少保存30天;
  3. 出事别私了:立即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切勿私下签"一次性解决"协议——本案吴某最初索赔35.8万,因企业及时报险才核减至2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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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姓名及企业名称已按规范隐去,案例来源于公开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