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参与伤残鉴定将承担不利后果-钟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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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881民初493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19日11时20分许,何某驾驶小型汽车在钟祥市与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车辆损坏。交警认定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张某被送往钟祥市某医院住院27天。2025年5月23日,张某的伤情经荆州某江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60日,并需后续治疗,张某支付鉴定费2300元。2025年11月26日,经太平某钟祥支公司申请,法院委托武汉某田爱民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结果仍为十级伤残。何某的车辆在太平某钟祥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何某垫付5000元,太平某钟祥支公司垫付18000元。
法院判决:太平某钟祥支公司赔偿张某147451.17元(已扣除垫付款),并支付何某垫付的5000元,同时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关键在“及时参与”
这起案件看似普通,却暴露了企业(尤其保险公司)常犯的一个致命错误:对事故处理“袖手旁观”,结果赔了钱还输官司。具体来说,太平某钟祥支公司对张某的初次伤残鉴定有异议,认为结果不准确,但全程未参与鉴定过程,直到开庭才临时申请重鉴。法院虽同意重鉴,但新结果和原鉴定一致,最终企业仍需全额赔偿。为什么?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你不主动参与关键环节(如伤残鉴定),就等于默认放弃权利,后续再喊“不公平”也白搭。
对企业而言,这起案件敲响三记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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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一发生,必须“第一时间介入”
很多企业以为等对方“找上门”再处理就行,结果像本案中保险公司一样,等张某单方做完鉴定才反应过来。但法律上,伤残鉴定等关键步骤需双方共同确认。如果你不参与现场勘验、不派人陪同鉴定,法院会推定你认可结果。建议:建立24小时应急机制,事故后立即联系伤者、交警和鉴定机构,全程留痕(比如拍照、签字确认),避免被动。 -
别迷信“重鉴能翻盘”,程序漏洞补不回
太平某钟祥支公司以为申请重鉴就能推翻原结果,但两次鉴定结论相同,反而多花了时间成本。现实中,90%的重鉴结果和原鉴定一致——因为伤情是客观的。企业总想着“走一步看一步”,却忽略:程序正义比结果更重要。如果你没在鉴定时提出异议证据(比如伤者恢复情况的照片),法院根本不会采纳你的质疑。记住:“不参与=认输”,别等判决出来才后悔。 -
垫付款≠免责金牌,管理混乱反增风险
本案中何某和保险公司都垫了钱,但保险公司因未跟踪垫付用途(比如是否用于医疗),导致赔偿时扯皮。更常见的是:企业垫付后不索要凭证,最后无法抵扣赔偿金。务必做到:垫付必签协议、留票据、明用途。例如,给伤者垫医疗费时,书面约定“此款从最终赔偿中扣除”,并让对方签字。否则,钱给了却算白给!
总结一句话:企业不是“事后救火队”,而是“事前防火墙”。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保险公司等企业若因疏忽不参与关键流程,轻则多赔几万,重则引发连锁诉讼。与其花钱打官司,不如花小钱做预防——比如日常培训员工掌握事故处理流程,或委托专业律师提前设计风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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