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经营范围开展金融业务员工不构成劳动关系-钟祥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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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2)鄂0881民初285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9年7月23日,钟祥市某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和委托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1年3月,钱某在钟祥市某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处从事金融贷款推销工作。股东从某龙以微信方式于2021年支付钱某6笔薪酬。后钟祥市某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到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变更为一般项目,2022年3月18日办理了变更登记。2021年7月,钱某发生交通事故。2022年6月13日钱某向钟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钱某在钟祥市某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存在劳动关系,钟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7月4日作出裁决:钱某在钟祥市某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的事实劳动关系不成立。钱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双方自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另外查明,钟祥市某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没有金融机构委托手续。
法院判决结果:钱某与钟祥市某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自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之间事实劳动关系不成立。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常识:企业超范围经营不仅违法,还可能导致"员工白干"的风险!
具体来说,法院没有认定钱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不是因为公司没给她发工资、没对她进行管理,而是因为她从事的"金融贷款推销"工作根本不是公司合法业务的组成部分。
按照法律规定,确认劳动关系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 用人单位有规章制度管理劳动者;
-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前两个条件这家公司基本都满足了——有工作群管理、有工作汇报、有微信发工资。但第三个条件却"栽了大跟头":公司营业执照明确写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和委托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而公司没有金融机构的委托手续,所以从事的金融贷款业务是违法的,自然不能算作公司的"合法业务组成部分"。
这就导致了一个企业主们意想不到的后果:即使你给员工发工资、管得严严实实,但如果员工干的是你公司执照上没有的业务(特别是需要特殊许可的业务),法院可能不认定是劳动关系!
对企业来说,这看似"捡了便宜"(不用承担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实则暗藏巨大风险:
- 用工风险:一旦发生工伤,员工无法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企业将面临巨额赔偿;
- 经营风险:超范围经营可能被监管部门处罚,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 信誉风险:员工因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权益受损,企业声誉将严重受损;
- 监管风险:金融业务无资质经营可能面临更严厉的金融监管处罚。
给企业老板的3个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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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要合规:特别是金融、教育、医疗等需要特殊许可的行业,务必先取得相关资质再开展业务。不要以为执照上写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就可以直接干,必须要有实际的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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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要规范:如果确实需要开展某些外包业务,应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正式外包协议,再由第三方派遣人员,而不是自己直接招人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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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要及时:即使是短期项目,也要与员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案中公司连劳动合同都没签,如果业务合法,至少要承担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责任。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认为"没签合同对自己有利",但其实风险更大!一旦发生纠纷,企业既不能享受劳动关系带来的管理权,又得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两头吃亏。
现实中,不少企业为了"灵活用工"而刻意不签合同、不交社保,殊不知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极为危险。一旦员工受伤或发生其他纠纷,企业反而要承担更重的赔偿责任,得不偿失。
四、专业法律顾问助您规避风险
作为企业主,您可能觉得"我公司小,不会出事",但风险往往在不经意间发生。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帮助您提前识别并规避类似法律风险。我们的法律顾问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且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服务。与其等到问题发生后花大价钱解决,不如提前做好风险防范,让企业经营更安心、更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