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多方协议务必明确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高额违约金-应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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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981民初108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7月,应城某兴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所属的华兴养殖场为适应当地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委托评估公司对其养殖场内建筑设施进行价值核算,评估总价值6218807.68元。随后,应城某兴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甲方)、湖北某珍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和应城杨岭镇政府(丙方)共同签订《华兴养殖场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关停养殖场,资产转让总价款500万元,其中乙方出资300万元作为资产转让费,丙方支付200万元作为关停奖补资金。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应在2017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万元,2018年2月28日前支付200万元;如乙方未按期支付,则需按资产转让总额5%(即25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签订后,甲方按约定关停了养殖场,丙方也于2018年2月8日将200万元奖补资金支付给甲方,但乙方至今未支付300万元资产转让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和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最终判决湖北某珍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应城某兴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支付资产转让费300万元及违约金25万元。
三、核心观点:多方协议中企业务必重视合同履行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当企业作为合同一方承诺付款时,哪怕有政府参与、涉及多方关系,也不能以"协议无效""资产未实际交付"等理由逃避付款责任。
为什么企业容易陷入这种风险?
- 错误判断合同性质:本案中,被告辩称这是"行政合同"而非民事合同,认为不应由法院审理。但法院明确指出,三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只要内容合法,就是有效民事合同。许多企业以为有政府参与的协议就是行政合同,可以不按民事规则履行,这是大错特错。
- 忽视"白纸黑字"的约定:协议中明确写了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金计算方式,但企业仍心存侥幸,认为"拖一拖""找借口"就能不付钱。实际上,只要协议有效且对方已履行义务(如本案中原告已关停养殖场),法院就会强制要求付款。
- 混淆"资产交付"与"付款义务":被告声称"未实际接收资产,不应付款",但法院指出:协议约定原告收到乙方转让费后才交付资产,而乙方未付款导致交付条件未成就,责任完全在乙方。企业常把"对方没交货"当作自己不付款的理由,却忽略了合同中是否有"先付款后交货"的明确约定。
企业如何防范此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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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协议前务必搞清"谁该先做什么":
- 拿到合同先画个流程图:A做什么→B做什么→C做什么。
- 重点看自己的义务节点(如"应在X日前付款"),确认自己能否按时做到。
- 本案中,如果乙方发现"先付款后收资产"对自己风险大,完全可以在签约前要求改成"资产交付后X日内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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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多方协议"迷惑,明确自己的责任边界:
- 有政府或第三方参与的协议,更要逐条看清楚:
✓ 政府承诺的款项是否已到账?
✓ 对方的义务是否以第三方履行为前提? - 本案中,乙方以为"政府付了200万,我就可以慢慢付",但协议明确写了乙方付款时间与政府付款无关。
- 有政府或第三方参与的协议,更要逐条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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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条款不是摆设,签了就要认:
- 很多企业觉得"5%违约金不高"就随便签,但300万的5%就是15万,本案中因总额500万算出25万,对企业也是不小损失。
- 签约时主动提出:"如果违约金过高,能否设置上限?"比事后哭诉"损失太大"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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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困难及时协商,别当"老赖":
- 本案中乙方如果真有困难(如资金紧张),完全可以在2017年就提出延期,签订补充协议。
- 但企业常犯的错误是:拖到对方起诉才说"我没钱",此时法院只能按原合同判,还可能增加诉讼成本。
一句话提醒:合同不是"走过场",签了字就要算数。无论是和政府合作还是与企业交易,只要白纸黑字写了付款时间,就必须按时履行——否则不仅本金要付,还得额外掏"学费"(违约金)。签约前多问一句"如果我做不到怎么办",能避免90%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