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场所安全警示不能流于形式企业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应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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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案号:(2021)鄂0981民初89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12月15日15时左右,彭某与多位好友进入应城某漫文旅小镇运营有限公司经营的爱漫温泉馆消费泡温泉。当彭某泡过温泉准备出入游泳馆过程中,由于地面湿滑,导致彭某滑倒并摔伤在游泳馆门口台阶上。彭某受伤后被送往当地诊室给予头部伤口清创缝合,及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口服消炎药等对症治疗。彭某当日返回武汉后于19:07时前往武汉市武昌医院门诊急诊外科检查治疗,病历诊断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4.5.6.7肋骨),头部外伤"。2019年12月16日,彭某前往口腔科检查,诊断为"21、22、23牙周炎,21不完全脱位?"。彭某先后在武汉市武昌医院、武汉中北德亚口腔门诊部治疗,实际发生医疗费24035.23元。
法院审理发现,虽然该温泉馆大厅、男宾门口张贴有"沐浴温泉基本常识"、"进入温泉池须知"等提示,游泳馆门口台阶也有"小心地滑"标识,但游泳馆门口台阶放置的防滑垫并未加固、也未完全覆盖石质台阶,裸露的石质台阶未及时清理水渍致地面湿滑仍存在安全隐患。法院最终认定,彭某的各项损失共计49131.23元,由于应城某漫文旅小镇运营有限公司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60%的赔偿责任即29478.74元,彭某因自身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需自负40%的责任。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给所有服务型企业敲响了一记警钟:安全警示绝不能只停留在"贴标语"的表面功夫上!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只要在危险区域贴上"小心地滑"、"注意安全"的标识,就算尽到了安全义务,出了事也不用赔钱。但本案清晰地告诉我们:即使贴了警示标语,如果实际安全措施不到位,企业照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温泉企业虽然在大厅和台阶处贴了安全提示,但犯了三个致命错误:
- 防滑垫没有固定好,容易移位
- 防滑垫没有完全覆盖湿滑区域
- 没有及时清理台阶上的水渍
正是这些看似"小问题",最终导致顾客摔伤,企业被判赔偿近3万元。法院明确指出: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实打实"的,不是"贴完标语就完事"。
企业如何避免此类风险?记住这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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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要"实在",不能"走过场"
不要以为贴个"小心地滑"就算完成任务。检查你的防滑垫是否固定牢固?是否全覆盖湿滑区域?水渍是否及时清理?本案中,如果企业把防滑垫固定好并及时擦干地面,很可能就不会出事。 -
定期检查要形成制度
建议企业建立"安全巡查表",每2小时对易滑区域(如浴室、出入口、楼梯)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当场记录并整改。特别是雨天或客流高峰后,必须立即检查地面情况。 -
员工培训要到位
一线员工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培训他们做到"三及时":及时发现水渍、及时清理、及时补充防滑措施。本案中,如果当班员工能在彭某摔倒前清理台阶水渍,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
应急处理要专业
顾客一旦受伤,企业应立即:- 提供基本医疗救助(如本案中的清创缝合)
- 保留现场监控录像
- 如实记录事件经过
切忌推诿责任或要求员工"不接电话"(如本案中彭某所述),这只会让企业陷入更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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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意识要提高
《民法典》明确规定: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义务",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即使顾客自己也有疏忽,企业没做好安全保障仍要承担主要责任(本案中承担60%)。
特别提醒: 温泉、洗浴、餐饮、商场等湿滑高风险场所要重点检查三个区域:
- 出入口台阶(本案事故点)
- 淋浴间到更衣室通道
- 雨天室内外衔接处
安全无小事,一次疏忽可能带来数万元赔偿,还可能影响企业口碑。企业主们要牢记:安全警示不是"免责金牌",实实在在消除隐患才是真保障! 投入几百元做好防滑措施,远比事后赔偿几万元划算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