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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未授权使用音乐节目将面临高额赔偿 - 马鞍山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含山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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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案号:(2022)皖05民初8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湖南某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系《2016蒙牛酸酸乳超级女声》12期(2016.3.7-2016.9.3)《2017快乐男声》《乘风破浪的姐姐》《说唱听我的》等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这些节目具有较高的收视率及影响力。广州某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合法授权,取得上述作品在卡拉OK领域的复制权、放映权等权利,并有权以自己名义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被告马鞍山某威贸易有限公司含山分公司(经营“新歌声KTV”)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场所的点播设备中收录了240部案涉作品,并通过点播设备向消费者有偿提供放映服务。原告发函告知后,被告仍不予理睬。
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从曲库中删除全部240部侵权作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4400元(含合理维权费用);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的核心教训很简单:企业如果未经授权就使用别人的音乐、视频等内容,哪怕只是放在KTV点歌系统里,也会被认定为侵权,不仅要删除内容,还得赔钱! 很多老板可能觉得:“这些歌是设备商预装的,又不是我主动加的,关我什么事?”但法院明确说了:作为经营场所的负责人,你有义务确保内容合法。KTV、餐厅、健身房等场所常犯的错误就是“拿来就用”,以为买了点歌设备就万事大吉,结果惹上大麻烦。

风险点在哪?

企业自保三步法

  1. 源头把关:采购点歌设备时,必须和供应商签书面协议,要求对方保证内容已获版权方授权(比如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许可)。别信口头承诺,留好合同和授权书复印件。
  2. 定期自查:每季度检查一次曲库,用版权方官网或正规平台(如“音集协”查询系统)核对歌曲是否在授权清单内。发现不明来源内容,立即删除。
  3. 主动合作:和版权方签年度许可协议。现在正规版权服务很透明,比如卡拉OK行业年费才几千元,远低于一次诉讼的赔偿和律师费。记住:花小钱买授权,比花大钱打官司划算多了!

最后提醒: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别以为“大家都这么干”就安全。2023年全国类似案件涨了30%,企业稍不注意就会中招。提前防范,才能安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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