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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未明确告知将被判无效-广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广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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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882民初221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14日,何某在某保险广德支公司投保了保险计划为"敬老365"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险种包含"意外伤害保险80000元;意外骨折保险10000元;并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0000元"等,保险期限为自2023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止。

2024年1月11日,何某在广德西开发区工地上因重物意外脱落,致其挤压受伤,被诊断为"左腓骨中段骨折",住院9天,花去医疗费3438.81元。出院当日医生建议休息两个月,后续复查中又建议休息两个月,累计休息4个月。

何某向某保险广德支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仅赔付医疗费2385.28元,拒绝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何某认为投保时保险公司承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全部赔偿",因此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判决某保险广德支公司支付何某理赔款7124.7元,具体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270元、营养费270元、护理费1604.7元、误工费4800元、交通费180元,同时驳回何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果不明确告知客户,法院可能判你无效!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觉得:"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客户自己不看怪谁?"但法院不这么认为。本案中,某保险广德支公司在保险单上只写了"意外伤害保险金80000元",却没说清楚这80000元具体赔什么。保险公司的内部条款规定这只赔意外身故和伤残,不赔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但这些关键信息没有在保险单上突出显示,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向何某解释过。

法院认为:

  1. 这种表述模糊的条款,实际上是在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
  2. 保险公司必须证明自己已经"明确告知"了这些限制
  3. 由于保险公司拿不出何某签字确认已了解这些条款的证据,法院作出了对何某有利的解释

对企业的重要启示:

1. 关键条款要"看得见、读得懂"
不要把免责条款藏在密密麻麻的合同文字里。应该用加粗、加大字号、不同颜色等方式突出显示,比如"重要提示:本保险不包含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项目"。想想你网购时,商家会用红字标出"七天无理由退换不适用于定制商品",就是这个道理。

2. 告知过程要"留痕迹"
不能只说"我们合同里写了",必须有证据证明客户确实看到了、理解了。可以这样做:

3. 用大白话解释专业术语
本案中,保险公司用了"意外伤害保险金"这种专业术语,但没说明具体范围。企业应该补充通俗解释,比如"意外伤害保险金:仅指因意外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一次性赔偿,不包括住院期间的伙食费、误工费等"。

4. 培训业务人员要到位
本案中,业务员孔某可能向何某承诺"经济损失全部赔偿",但合同实际不包含这些。企业必须确保一线销售人员准确传达产品信息,避免"销售话术"与"合同条款"不一致,否则企业要为员工的错误解释买单。

5. 定期审查合同条款
很多企业用的合同模板多年不更新,可能已经不符合最新法律规定。建议每年至少审查一次合同,特别是涉及责任限制的条款,确保符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要求。

记住:合同不是"挡箭牌",而是"双刃剑"。用得好,保护企业权益;用不好,反而成为索赔证据。当客户因为不理解条款而告你时,法院往往倾向于保护相对弱势的一方。

作为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征和律师事务所建议:企业应当把合同管理作为日常风控的重要环节。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帮助企业从源头上规范合同条款,完善告知流程,避免类似本案的法律风险。专业的法律顾问不仅能在纠纷发生时帮您维权,更能帮您把风险扼杀在签约之前,让您的企业经营更安心、更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