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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企业未遵守先征后采原则需全额赔偿损失-凤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凤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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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1)皖0421民初564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05年,凤台县岳张集镇前岗村某体材料厂在岳张集镇前岗村建设成立,主要从事水泥预制件、免烧砖加工和销售,建成后一直正常经营。后来因淮南某业集团张集某矿采煤导致地面沉陷,造成该材料厂无法继续生产。淮南某业集团对材料厂的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了登记,但材料厂多次找对方要求赔偿,始终没有结果。材料厂为维护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淮南某业集团和张集某矿共同赔偿材料厂108,459.5元(包括厂房、设备、经营损失等),同时驳回材料厂的其他赔偿请求(如搬迁费)。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三、核心观点:企业必须守住“先征后采”红线,否则赔偿跑不掉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给企业敲响了警钟:采矿或类似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先征后采、先搬后采”原则,否则即使时隔多年,企业仍可能被“秋后算账”赔钱!

为什么这么说?

给企业的3个实操建议:

  1. 开工前先“扫清障碍”:采矿、施工前务必确认是否影响周边建筑或企业。该补偿的提前补偿,该搬迁的协助搬迁,保留书面记录(比如登记表、协议)。别学本案被告,以为“合法采矿”就能高枕无忧——违法操作(如未落实先搬后采)照样赔钱!
  2. 损失发生后别“装鸵鸟”:一旦发现沉陷、裂缝等问题,立即联合受影响方评估损失,按政府标准协商赔偿。拖着不处理?可能让小问题变大赔偿,还可能被认定“故意拖延”导致诉讼时效不成立。
  3. 证据链要闭环:日常经营中,拍照留存周边环境、签订合同注明“可能受采矿影响”等条款。万一出事,这些能帮你减少赔偿金额(比如证明损失不全是你的责任)。

结尾小贴士
类似风险在采矿、基建、化工等行业很常见——今天挖个矿,明天可能赔几十万。作为企业主,与其事后补救,不如提前布防。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供高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