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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理赔后追偿失败?关键一步不能漏-许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禹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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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案号:(2025)豫1002民初120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2月23日6时20分许,姚某驾驶豫KB68/豫KD9号车在河南省禹州市浅井乡浅井街路段右转上道路时,与陈伟驾驶的皖SB15/皖S8A号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姚某驾驶机动车辆进出道路未让行,是事故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陈伟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陈伟车辆的实际车主段经理起诉其投保的中国某有限公司亳州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亳州公司),要求赔偿车辆损失。经法院调解,人寿亳州公司向段经理支付81000元。因姚某所驾车辆登记在禹州市某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名下,并在中国人民某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财保许昌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人寿亳州公司遂起诉要求姚某、禹州市某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和财保许昌公司赔偿57300元。

判决结果:法院仅支持人寿亳州公司对财保许昌公司的索赔,判决该公司支付57300元;驳回对姚某和禹州市某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请求,理由是事故车辆已投保足额保险;同时驳回了利息索赔要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法律风险点

这个案例看似是保险公司的"胜利",实则暴露了企业日常经营中极易忽视的风险漏洞。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用大白话给您划重点:

风险1:以为"人赔钱就行",却漏了查保险
人寿亳州公司理赔后,直接向司机姚某和车主禹州市某隆公司索赔,结果法院说:"不用找他们,保险公司赔就够了"。为什么?因为姚某的车在财保许昌公司买了全险,保险公司必须兜底。企业教训:发生事故后,别急着找司机或车主个人扯皮!第一时间查清对方车辆是否买了保险、保单是否有效。很多中小企业以为"对方有车就行",却不知道司机可能只是打工的,真出事时个人根本赔不起,最终只能自认倒霉。

风险2:证据不全,连"救命钱"都难要回
本案中,人寿亳州公司能成功追偿,关键靠两样:一是交警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比例),二是亳州法院的调解书(证明已赔81000元)。但很多企业出事后,连现场照片都不拍,口头说"你全责"就完事。等真要打官司,对方一句"你没证据",法院根本不会支持。企业教训:事故现场必须做到"三拍"——拍车牌、拍损伤部位、拍双方当事人,再简单写个事故经过让对方签字。这些看似小事,却是日后索赔的"保命符"。

风险3:保险买了≠万事大吉,骗保套路防不胜防
被告财保许昌公司一开始辩称"查不到投保记录",差点让原告追偿失败。现实中,有些运输公司用假保单应付检查,等出事才发现"保险是假的"。企业教训

一句话总结:企业追偿不是"谁撞车谁赔钱",而是"谁有保险谁兜底"。千万别等到垫付了巨额赔偿,才发现责任方根本没买保险,最后钱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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