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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合同也能追回货款,但关键证据缺一不可-江汉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武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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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103民初1453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期间,蔡甸区某店在武汉某有限公司处采购白酒,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由蔡甸区某店经营者刘某通过电话下单,武汉某有限公司负责送货。2025年2月21日,双方签订《往来账款余额核对函》,载明截至2025年1月30日,蔡甸区某店欠付武汉某有限公司货款合计60844元。后蔡甸区某店累计支付了13844元,尚欠47000元。

法院判决蔡甸区某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武汉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7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47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5%,自2025年7月3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蔡甸区某店负担。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看似简单的"讨债"案例,却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做生意不签合同太常见,但欠钱不还时,没合同真能打赢官司吗?答案是——能!但前提是你必须像武汉某有限公司一样,掌握了关键证据。

1. "口头约定"不等于"没约定",但必须有证据链支撑
本案中,双方仅通过电话下单,没签任何书面合同。很多老板会觉得:"都是熟人,签合同多生分啊!"但当对方欠钱时,熟人也可能翻脸不认账。武汉某有限公司之所以胜诉,关键在于他们保留了《往来账款余额核对函》——这份由双方签字确认的文件,相当于"没有合同胜似合同"的黄金证据。
▶ 企业行动指南:即使是最熟悉的客户,也要在交易后及时制作《对账单》或《往来账款确认函》,让对方签字盖章。微信对账也行,但必须保留原始聊天记录,不能只截图!

2. "对账"不是走过场,而是救命稻草
很多人觉得对账是财务的事,随便算算就行。但本案中,正是2025年2月21日签署的对账函,锁定了1月30日的欠款金额。如果武汉某有限公司没做这一步,仅凭送货单,可能因签收人身份不明而败诉。
▶ 企业行动指南:

3. 利息损失不是"白送",法律有明确计算标准
蔡甸区某店可能以为"拖着不付最多还本金",但法院判决其额外支付4.5%年利息。这是因为:
✓ 2019年后逾期付款,可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50%主张利息
✓ 本案中LPR约3%,加计50%后正好4.5%
✓ 从起诉日开始计算,不是从欠款日!
▶ 企业行动指南:催款时明确告知"逾期将按法律规定计收利息",往往能促使对方主动还款。

4. "老赖"不到庭,反而对原告更有利
本案被告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庭,结果法院直接采信原告证据。很多企业怕被告不到庭就赢不了,其实恰恰相反——被告放弃抗辩,原告证据充分就能稳赢。
▶ 企业行动指南:遇到欠款别犹豫,及时起诉。拖延越久,对方转移财产风险越大。

企业必须建立的3个习惯

  1. "送货必签收":哪怕微信拍照发给客户确认,也比没有强
  2. "欠款早对账":超过30天未付款的交易,立即发起书面确认
  3. "证据早备份":聊天记录定期导出,送货单按月装订

很多老板说"生意忙没空搞这些",但想想:为追讨5万元货款花1万元律师费,和提前花500元做好合同管理,哪个更划算?一次成功催收的成本,可能够你做三年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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