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不能抵消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 十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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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3民终102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5月12日9时58分,余某驾驶车牌号为鄂C1****的轻型普通货车,在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中环世贸广场对面路段倒车时,与张某所骑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张某受伤及手机损坏。交警认定余某负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事故后,张某被送往十堰市某医院住院109天,诊断为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骨折、脑挫伤等多处伤情。2024年7月,武汉某爱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意见:张某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300日、护理期150日、营养期150日。余某驾驶的车辆在某财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一审法院判决某财保险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2920.17元;二审法院驳回某财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是“小事故”,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法律盲区——保险公司不能以“医保已报销”为由少赔一分钱。某财保险公司上诉时主张:张某的824.59元医疗费已通过医保报销,按“损失填平”原则不应再赔。但法院明确指出:医保报销是张某自己缴纳保费获得的福利,和侵权赔偿是两码事!企业作为责任方(比如雇主、车主或保险公司),必须全额赔偿,否则赔了夫人又折兵。
企业要警惕三大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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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医保报销”当挡箭牌
很多企业误以为伤者用了医保,自己就能少赔钱。但法院说得很清楚:医保是个人福利,侵权赔偿是法律责任,两者不冲突。比如张某选医保报销,只是占用了个人年度额度(如门诊上限3000元),并不减轻企业责任。企业若强行扣减,不仅败诉要赔更多,还可能被认定恶意拖延,额外承担诉讼费。
风险防范: 出事故后,第一时间核实伤者是否用医保,但赔偿时必须按实际损失全额支付。别心存侥幸“省小钱”,否则法院判你加倍赔。 -
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要“证据说话”
某财保险公司还质疑:张某住院只需1人护理,却按2人算;她工资没停发,不该赔被扶养人生活费。但法院根据医院“两人陪护”医嘱、伤残鉴定及收入减少证明,全盘支持了张某的诉求。关键点在于:伤残导致的劳动能力下降,即使工资没少,也可能影响长期扶养能力(如张某因癫痫频繁请假)。
风险防范:- 收集完整证据链!比如护理需求要有医嘱,收入损失要附单位证明。
- 别主观判断“她上班了就不用赔”——伤残影响是隐性的,法院会综合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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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不是“甩锅”工具
余某作为肇事司机,车辆投了保险,但一审仍让他先垫付3000元(后由保险公司返还)。这说明:企业投保≠万事大吉。如果保险条款理解错误(如误以为医保报销可抵扣),企业可能被卷入诉讼,甚至自行承担败诉费用。
给企业的真心话:
交通事故赔偿看似简单,但企业一旦在细节上“抠门”(如少算护理天数、硬扣医保费用),轻则败诉赔更多,重则损害商誉。记住三点:
- 全额赔:伤者损失多少,企业赔多少,别扯医保、社保;
- 快处理:拖到诉讼阶段,光律师费、诉讼费就能多花上万;
- 留证据:医嘱、鉴定书、收入证明,一个都不能少。
结尾小贴士
作为企业,与其事后打官司“省小钱”,不如事前做好风险管控。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用极高的性价比帮您提前堵住漏洞——比如定制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审核保险条款,还能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支持。毕竟,一次咨询可能就省下数万赔偿金,何乐不为?
(注:文中人名“张某婷”简化为“张某”,“某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化为“某财保险公司”,符合案例匿名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