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违约金上限法院优先适用-十堰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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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303民初447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29日,无锡某公司与某十堰公司签订《电线电缆采购合同》,约定无锡某公司向某十堰公司供应电线电缆,合同总金额216万余元。合同第14.3条明确约定:若某十堰公司逾期付款,需按日支付应付货款0.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应付货款的5%。此后,无锡某公司分批供货并完成验收,审定总金额为167万余元,且已开具全部增值税发票。某十堰公司仅支付157万余元,尚欠货款10万余元。无锡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及按市场贷款利率2倍计算的利息。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十堰公司向无锡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0万余元,并支付利息5030.59元(即欠款的5%),但驳回了无锡某公司要求按市场利率2倍计算利息的请求。简单说,法院只认可了合同约定的5%违约金上限,没支持更高的利息主张。
三、核心风险提示:合同约定是“护身符”,模糊条款埋大雷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最容易踩的“坑”:合同条款写得不清不楚,出事就吃大亏。无锡某公司明明能多拿利息,却因合同白纸黑字写了“违约金不超过5%”,法院只能按约定判。反过来看,某十堰公司正因为合同有这条“保底条款”,才避免了支付翻倍的利息。
对企业来说,这三点必须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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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才算数”——合同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
法院不会帮您“脑补”条款。本案中,合同明确写了“违约金上限5%”,哪怕法定利息更高,法院也优先按合同来。很多企业签合同时觉得“有法律兜底”,随便写个“按法律规定赔偿”,结果纠纷时对方一句“合同没细说”,您就可能血亏。记住:把关键数字(比如违约金比例、上限)写进合同,比依赖法律更管用! -
“上限要合理”——别让高违约金反噬自己
某十堰公司当初约定5%上限,看似“吃亏”,实则聪明:万一拖欠百万货款,最多赔5万;若没约定上限,按市场利率2倍算,可能赔10万+。但反过来,如果您是供货方,签合同时发现对方要求“违约金不超过1%”,这明显偏低(可能覆盖不了您的实际损失),一定要当场协商调高!建议:根据业务风险设定合理上限(如3%-5%),既保护自己,也避免条款被法院认定为“无效霸王条款”。 -
“证据链要闭环”——光交货不开票等于白干
无锡某公司能赢回欠款,关键在于提供了验收单、发票等完整证据。但很多中小企业常犯低级错误:货送到了却不让客户签收,或为了“省事”延迟开票。一旦闹上法庭,对方一句“没收到货”“发票不全”,您可能连本金都难追回。行动指南:每批货留好签收单,发票及时开、及时交,电子记录也存好——这些不是“小事”,是救命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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