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断供致开发商代偿可依法解除合同-孝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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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902民初769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6年6月12日,被告房某、李某与孝感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购买孝感市乾坤大道城市广场幢**号房屋,总价款450283元。付款方式为首付款100383元,剩余350000元办理公积金贷款,由孝感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补充协议第五条约定:若买受人逾期还款导致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支付房价款10%违约金、配合办理解除手续。
2016年7月,房某、李某以所购房屋抵押申请35万元公积金贷款。但自2022年2月起,二人连续逾期六期未还贷。2023年11月,法院判决二人偿还公积金中心本金289771.54元及利息等共计307683.96元,孝感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2月,法院从该公司账户划扣307683.96元。2024年3月4日,该公司向房某邮寄解除合同通知书(3月6日签收),要求解除合同并办理撤销手续。房某未到庭,李某辩称已离婚未收到通知,主张合同不应解除。
法院判决结果:
- 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24年3月6日解除;
- 房某、李某需协助办理房屋备案登记、预告登记撤销手续并返还房屋;
- 孝感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扣除代偿款307683.96元、违约金45028元及利息6529元后,将剩余91042元返还二人;
-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核心风险点:购房者断供,开发商代偿后能否顺利解除合同?
本案看似简单,却暴露了开发商常踩的"三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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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写得模糊:
很多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仅简单写"买受人违约可解除合同",但未明确"违约"的具体情形(如逾期几期、是否需催告)。本案因清晰约定"逾期六期未还款导致代偿即可解除",法院才支持解除权。企业提醒:在按揭购房合同中,必须量化违约标准(例如"连续逾期3期或累计6期"),并写明解除流程(如"书面通知后30日内不补救则自动解除")。 -
解除通知送达不规范:
李某辩称"已离婚未收到通知",但法院仍认定解除有效,关键在于:①通知寄给合同签字人房某;②补充协议约定"通知送达任一买受人即生效"。企业提醒:- 对共有产权人(如夫妻),合同中应明确"通知寄给任一人均视为送达全体";
- 保留邮寄凭证+短信/邮件双重通知,避免"被告称没收到"的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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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偿后拖延行使权利:
本案开发商在2024年2月被划扣后,3月4日立即发函解除,全程仅12天。若拖延数月,可能被法院认为"放弃解除权"。企业提醒:- 建立"代偿预警机制":财务部收到银行扣款通知后,24小时内移交法务部;
- 严格按合同约定期限(本案是"代偿后立即通知")启动解除程序,切勿因"想给客户缓冲期"而超期。
特别警示:
- 离婚≠责任免除:李某以"已离婚"抗辩无效,因购房时是共同买受人,对外责任不因内部关系变化而转移。企业签订合同时,对夫妻购房必须要求双方共同签字,并在协议中写明"婚姻关系变化不影响合同义务"。
- 代偿款≠直接抵扣:开发商常误以为"代偿后可直接扣房款",但本案法院要求先解除合同+办妥撤销手续,才能抵扣款项。操作顺序错误将导致败诉!
企业风控小贴士:
签合同时多写10个字,纠纷时少赔100万!
- 补充协议加粗标注:"买受人逾期供款超过__期,出卖人代偿后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邮寄解除通知时,在面单注明"《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并全程录像;
- 代偿后勿自行断水断电,必须先起诉确认合同解除,再申请强制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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