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必须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仙桃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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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9004民初61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4月10日,湖北某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与仙桃市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签订《劳务工(小时工)合作协议》,约定某甲公司为劳务项目提供方,某乙公司为劳务项目的承包方;工作岗位为普工,工作时间为正常工作8.5小时,早上7:30到下午17:30,中午午休一个半小时,加班工作时间为3个小时,晚上18:00-21:00;项目合作期限从2021年4月1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某甲公司有权安排某乙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有权要求他们自觉遵守某甲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权对他们的工作岗位作适当调整,并对他们的工作任务、质量、业务技能及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和建议;某乙公司提供劳务人员费用标准为23.39元/小时等。2021年9月1日,李某杰通过某乙公司派遣至某甲公司工作。2022年10月4日,某乙公司与李某杰签订劳务合同书,约定鉴于某乙公司的工作需要,雇佣李某杰为某乙公司提供劳务;劳务合同期限为2022年10月4日至2023年4月3日止;李某杰的工作时间根据某乙公司需要确定,提供劳务应遵守某乙公司的规章制度,达到某乙公司的各项要求和标准;某乙公司每月2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李某杰上一个月的劳务报酬,劳务报酬为20元/小时。李某杰在工作期间,先后从事电路板焊接、安装、成品的打包发货、售后等工作,正常工作时间为8.5小时,加班工作时间为3个小时,接受某甲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劳动报酬经某甲公司核算后由某乙公司支付给李某杰。李某杰工作至2023年6月11日,某甲公司因订单不足通知李某杰放假休息。2023年6月13日,某乙公司的工作人员朱菁通过微信通知李某杰,某某厂生产订单骤减,无法维持正常生产为由终止与李某杰之间的合同。此后,李某杰未继续工作。
另查明,李某杰在提供劳动期间,未安排李某杰带薪年休假。某乙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
法院最终判决:某甲公司支付李某杰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2240元,某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驳回李某杰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两家公司的上诉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例揭示了一个企业用工中常见的"坑":明明签的是"劳务外包"协议,却在实际操作中变成了劳务派遣,最终导致用工单位要承担本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未休年休假工资。
为什么企业会栽在这个"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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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名称与实际操作不符:某甲公司和某乙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工(小时工)合作协议》,表面上看是劳务外包,但实际上某甲公司直接对李某杰进行工作安排、考勤管理和绩效考核,完全符合劳务派遣的特征。法院一针见血地指出:"三方的用人用工形式符合劳务派遣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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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问题埋下隐患:某乙公司的经营范围明确写着"不含劳务派遣",却实际从事类似劳务派遣的业务。就像你开的是小吃店,却偷偷卖酒,被查到肯定要受罚。企业使用没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提供人员,一旦发生纠纷,用工单位很容易被认定为实际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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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管理不当:某甲公司辩称已安排李某杰休假,却拿不出证据。法院直接认定"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对李某杰安排年休假"。更关键的是,法院明确认定:未休年休假工资属于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应由用工单位支付,而不是像有些企业认为的"这只是用人单位的事"。
企业如何避免这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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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用工性质,别玩"文字游戏":如果企业实际对劳动者进行直接管理、安排工作内容和时间,那就属于劳务派遣,不是劳务外包。不要以为换个合同名称就能规避责任。劳务派遣需要合作方有专门资质,否则风险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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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要"真安排",不能"假放假":企业安排员工休年假,必须有明确记录,且在休假期间要支付正常工资。本案中,某甲公司虽然让李某杰休息了几天,但没发工资,法院认定这不算年休假。正确做法是:提前书面通知员工休年假,保留签收记录,并在休假期间支付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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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清这笔账:未休年假工资怎么算?
- 员工工作满1年不满10年:5天年假
-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10天年假
- 工作满20年:15天年假
- 未休年假工资 = 日工资 × 未休天数 × 2(因为正常工作期间的1倍工资已包含在月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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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隐形劳动关系":本案中李某杰虽签了"劳务合同",但因实际接受公司管理,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企业在使用灵活用工时,要注意避免出现"管理过头"的情况,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承担全部用人单位责任。
很多企业认为"年休假是小事,员工不休是自愿的",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强制保障的劳动者权益,企业想"省"也省不掉,反而可能因小失大。特别是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不能当"甩手掌柜",以为钱付给外包公司就万事大吉。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有直接责任,年休假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企业,用工合规不是"多一事",而是"省大事"。一次劳动争议可能带来的不仅是赔偿,还有声誉损失和管理混乱。提前做好用工模式设计、合同审核和日常管理,才能真正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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