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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对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无需公司盖章-仙桃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仙桃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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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4民初189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10月31日,高某平向湖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递交离职申请表,载明离职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离职类型为辞职。2023年11月19日,高某平通过微信与杨某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事宜进行沟通,杨某回复"刘某星期三回来,见面后,给你一个书面的字据"。2023年11月23日,高某平将一份Word文档通过微信发送给杨某。2023年11月26日,高某平催促《承诺书》事宜,杨某将刘某签字的《承诺书》拍照发给了高某平。《承诺书》载明湖北某公司承诺支付高某平劳动补偿金及其他费用共计180000元,于2024年3月31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如逾期未支付,自愿按未付款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刘某在承诺人下方签名。2024年4月7日,刘某通过银行转账向高某平转款50000元。2023年11月17日,杨某由湖北某公司的董事变更为监事会主席。刘某现系湖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院最终判决湖北某公司需向高某平支付剩余130000元及违约金39000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法律风险警示:一张签字纸可能让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没盖公章的文件不算数!"这个案例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即使没有公司盖章,企业也必须认账!

为什么企业会输得这么冤?

  1. "一把手"签字就是企业行为
    刘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承诺书》上签字的行为,法律上直接视为"湖北某公司自己说的话"。就像你作为家长签字同意孩子参加活动,不需要再盖"家庭公章"一样。

  2. 内部规定对外不管用
    公司辩称"刘某只是挂名法人,实际不参与管理",但法院说:这是你们公司内部的事,不能用来坑"老实人"高某平。只要对方不知道(或不该知道)这些内部规定,企业就得认账。

  3. 转账记录成了"实锤"证据
    刘某用个人账户转给高某平5万元,本想证明是"个人行为",结果法院认定这是"代表公司履行承诺"。就像老板用私人钱包给客户垫付货款,大家只会觉得是公司行为。

企业必须守住的3道防线

1. 给法定代表人划清"签字红线"

2. 建立"双保险"确认机制

3. 员工离职补偿要"趁热打铁"

特别提醒:当客户拿着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找你时,不要以为"没盖章就能耍赖"!同样,当你作为企业代表对外签字时,务必确认自己有权代表公司——一个签名可能带来百万赔偿,这不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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