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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雇员工必须证明违规行为且规章制度已有效告知-潜江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潜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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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鄂9005民初431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张某自2008年6月入职潜江市某图劳务合作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从事出纳、会计等工作。2014年1月起,由湖北某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某劳务潜江分公司")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2016年12月1日,湖北某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劳务公司")与张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某劳务潜江分公司,月基本工资1750元,工资由某劳务潜江分公司发放。

2021年6月1日,某劳务公司通知张某于6月4日到公司进行财务专题汇报。张某以家庭原因未去。6月7日,某劳务公司通知调整银行U盾管理人员,要求收回张某的U盾权限,张某移交了U盾。6月10日,某劳务公司以张某"多次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指挥、拒绝移交U盾、在客户中散布负面消息"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某劳务公司依据的是其员工手册的规定,但未能提供张某签收该员工手册的证据。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委裁决某劳务潜江分公司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6万余元,某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某劳务潜江分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某劳务潜江分公司无需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驳回某劳务潜江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劳动解雇风险

这个案例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解雇员工不是发个通知那么简单!法院不支持某劳务公司的关键原因有三点,企业必须牢记:

第一,"员工违规"必须有铁证,不能光靠嘴说
某劳务公司声称张某"多次不服从管理"、"散布负面消息",但拿不出具体证据。就像打官司讲究"谁主张谁举证",企业说员工违规,就得拿出考勤记录、监控录像、客户证明等实实在在的证据。不能只说"我觉得他态度不好",而要证明"他哪天几点做了什么违反规定的事"。

第二,规章制度必须"真正告知"员工,不能光发个公众号
某劳务公司辩称员工手册在公众号公示了,所以对张某有效。但法院说:不行!规章制度要生效,必须让员工本人确认收到并理解。正确做法是:

第三,解雇前必须走完法定程序
某劳务公司解雇张某前,没通知工会(哪怕企业没有工会,也要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根据法律规定,解雇"严重违规"员工也必须:
✓ 提前将理由通知工会
✓ 听取工会意见
✓ 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员工
少走一步,就可能从"合法解雇"变成"违法解雇",企业要多付2倍赔偿金!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1. 建立"证据思维":日常管理中养成保留证据习惯,如违规行为及时记录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2. 规范制度告知流程:每次制度更新后,组织专项培训并制作《规章制度签收单》
  3. 解雇前做"三步检查"
    • 证据链是否完整?(能否证明违规事实)
    • 制度告知是否到位?(有无员工签字)
    • 程序是否合规?(是否通知工会)
  4. 善用"缓冲期":对轻微违规员工,先发书面警告而非直接解雇,给改进机会也降低风险

很多企业栽跟头,不是因为员工真违规了,而是自己没按规矩办事。就像本案中,张某可能确实有不当行为,但因企业取证和告知程序不到位,反而要承担违法解雇的风险。劳动纠纷中,企业败诉80%都栽在程序瑕疵上!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常看到老板们因小疏忽付出大代价:一次不规范的解雇可能让企业多赔十几万,而规范操作的成本可能只是一张签收单。别等到仲裁庭上才后悔"当时要是..."——预防永远比补救更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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