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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已入住视为装修工程验收合格-潜江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潜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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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9005民初339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潜江市某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筑公司")是一家做装修设计和施工的企业。张某因潜江市某小区的房子需要装修,2023年5月30日和某筑公司签了合同,约定:

  1. 某筑公司以"全包"方式(按预算清单施工)装修张某的房子;
  2. 合同总价14.6万元,付款分四期:签合同时付5.1万元,泥工进场时付4.3万元,涂料工进场时付4.7万元,完工验收后付0.5万元;
  3. 如果没按约定付尾款,或已住进房子却没付清钱,每天要按总造价的0.1%赔违约金。
    签合同时,张某付了4万元,某筑公司开始施工。施工中,某筑公司提出瓷砖要加价0.3万元,张某同意后施工完成。
    后来,张某又分三次付了2万、3万、2万元,但2024年1月10日付了2万元后就不付了。某筑公司说张某没按时付第三期款(涂料工进场时应付的4.7万元),张某却说房子没做完、质量有问题,比如卫生间隔断门没装、客厅涂料开裂等。实际上,某筑公司确实没装淋浴隔断门和地漏,但其他项目基本完成。2024年春节,张某已搬进房子住。

判决结果:
法院判张某要付某筑公司1.4万元装修款,并从2024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5.175%付违约金;驳回某筑公司其他要求(如0.5万元尾款)。张某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三、核心风险提示:装修企业如何避免"钱没收到,房子却被白住"

这个案子看似是"小业主和小装修公司吵架",实则藏着三个致命风险点,企业不注意就会"赔了工程又折钱":

1. 客户住进房子=默认验收合格!别等"完美完工"才收钱

张某主张"没验收不付款",但法院直接认定:2024年春节他搬进去住,就等于认可工程质量。哪怕还有淋浴隔断门没装、地漏没做,也不影响他付"已完成部分"的钱(即涂料工进场后的4.7万元)。
企业该怎么做?

2. 增项别口头谈!0.3万瓷砖钱差点打水漂

张某一开始不认0.3万瓷砖增项,但法院查微信记录发现他同意过,且瓷砖已装完,才判他认账。如果某筑公司没留证据,这钱就白干了。
企业该怎么做?

3. 小瑕疵≠拒付全款!别让"一颗老鼠屎坏一锅汤"

张某列了8个问题(如电视墙分色不对、酒柜不合格),但法院只认"淋浴隔断门和地漏没做"这两项该扣钱,其他全判他败诉:

一句话总结:装修不是做慈善!客户住进去了,就该付钱;小问题走保修,别让尾款卡死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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